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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湘”辩 黄帝出自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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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huns 周三 五月 05, 2010 11:15 pm

易行舟

摘要:紧扣《史记·五帝本纪》中关于黄帝“南至于江,登熊湘”记载,针对历代注、著中的相互抵牾,通读史记刨根究底,不为注家所囿,以史料为主,辅之以神话传说中的“质素、核心”,结合“图腾学说”,以人文思想为导向,辨误解惑,使湮灭在儒家思想禁忌迷雾中的“炎黄”之争,亦即“黄帝登熊湘”这一历史传说,渐露远古历史文化的真实性。

关键词:远古文明;熊山;黄帝

  《史记·五帝本纪》有“(黄帝)南至于江登熊湘”的记载。南宋祝穆在其所著《方舆胜览·卷之二十六》中,确认黄帝所登即“宝庆府”所属之山川:“熊山,昔黄帝登熊山,意其此也”[1]据此,黄帝所登即今湘中名岳新化县与安化县接壤处的大熊山再无疑义。但“清末湖南长沙人,同治进士,曾任岳麓书院院长”的王先谦在其所撰《汉书补注》时,将黄帝“南伐”所至注为河南的召陵[2]。
   笔者一介闲人,闲之所至,围绕“炎黄”和湘地远古文明的诸多疑问,往返于熊山,沉思与灯下,几近痴迷,已不觉一年有余。现将思路梳理成文,愿以陋见请教于专家,或可求“黄帝登熊湘”这一失落的远古文明之真。

 一、司马迁留给后人的思考
  地处湖南省中部的新化县境内有大熊山,它与现属益阳地区的安化县接壤。 这座以熊为名的山在湘中丘陵地貌中突兀而起,总面积达7623公顷。山上常年云雾缭绕,树木争荣,植被丰厚,野生动物种类繁多。2003年已被列为国家级森林公园。大熊山的九龙锋海拔1662米,比位于湘南的衡山祝融峰(海拔1290米)高出372米[3]。与湘西的张家界比较,一为雄健,一为秀丽。而以远古文明而论,它比“三山五岳”多了几许扑朔迷离,成为史学研究的一道难解之题。
  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司马迁自负地回顾了自己青少年时的志向和为此而付出的艰辛努力:迁生龙门,耕牧山河之阳。年十岁则诵古文。二十而南游江、淮,上会稽,探禹穴,窥九疑,浮于沅、湘……[4] 据此,我们现在可以知道,司马迁年青时的行迹遍于今天的湖南省行政区的中南部。作为先人世掌太史令一职的司马迁,在《史记》的开篇力作《五帝本纪》里,肯定了黄帝“登熊湘”:东至于海,登丸山,及岱宗。西至于空峒,登鸡头。南至于江,登熊、湘…… 并以赞语的形式指出“学者多称五帝,尚矣。然《尚书》独载尧以来,而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荐绅先生难言之”。按说,他既要写“儒者或不传”的历史,“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语见《汉书·司马迁传》)则理所当然要循“五帝”之踪做一番考察。但奇怪的是这位曾在父亲面前“俯首流涕曰:‘小子不敏,请悉论先人所次旧闻,弗敢阙’”的后继太史令,却有点明显的言行不一:余 尝西至空峒,北过涿鹿,东渐于海,南浮江淮矣……(语见《史记·五帝本纪》)似乎他的《五帝本纪》里并不涉湘。
  司马迁是不是在实践他自己笔下的《孔子世家》中的圣人行为: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词。弟子受《春秋》,孔子曰:“后世知丘者《春秋》,而罪丘者亦以《春秋》”?儒者所谓“春秋笔法”,或在“熊湘”之辨掩卷时,可知一二。

  二、“熊湘”之误注
  史记《五帝本纪》中关于黄帝“南至于江,登熊湘”的记载,虽然《史记》成书后“研究者不下数百家,单编成书,散札零条,成果累累,为数颇钜”(引自上海古籍出版社《史记会注考证附校补》出版说明),但终未见澄清此事的专论。以致现在流行的各出版社“标点本”(或称“白文本”)、“白话本”《史记》,让人读到此处时很难理解“熊湘”所指,遑论体会其中蕴含的远古“人类学”文明。说起“熊湘”之误,还要从有名的几位注家说起。给《史记》做注的首推刘宋裴駰的《史记集解》(以下简称《集解》),后继者唐代的司马贞和张守节分别有《史记索隐》(以下简称《索隐》)、《史记正义》(以下简称《正义》)。上世纪三十年代日本人泷川资言和水泽利忠分别对《史记》的注释、版本等问题做了“会注考证”和“校补”。一九八五年六月,上海古籍出版社将泷川资言的《史记会注考证》(以下简称《考证》)和水泽利忠《史记会注考证校补》(以下简称《校补》) 两书合编出版。应当说,这书为我们学习、研究提供了前人无法具备的便利条件。
   现将《史记·五帝本纪》中关于黄帝“南至于江,登熊湘”的上述几家资料全录于下:
  《集解》封禅书曰,南伐至于召陵,登熊山,地理志曰,湘山在长沙益阳县[5]。
  《正义》括地志云,熊耳山在商州上洛县西十里,齐桓公登之以望江汉也。湘山一名艑山,在岳州巴陵县南十八里也。
  《考证》成孺曰,黄帝所登熊耳,与湘山相近,自当以在益阳者为是。《集解》以桓公所登者释之,误。
  以上三家注释,起主导作用的还是裴駰的《集解》,后面两家很明显是针对前面这家的指点,引经据典,寻章摘句套地名。因此,将这条“裴注”搞清楚,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应当说,这条注(或“駰案”,见注[5])有它的客观真实的一面,即“封禅书曰”是其来源。这就使后人有据可考,有迹可循。我们很容易在《史记·封禅书》中找到齐桓公因妄自尊大欲行封禅事而与他的臣下管仲的一段对话:秦穆公即位九年,齐桓公既霸,会诸侯于葵丘,而欲封禅。管仲曰:“古者封泰山禅梁父者七十二家,而夷吾所记者十有二焉。……皆受命然后得封禅。”桓公曰:“寡人北伐山戎,过孤竹;西伐大夏,涉流沙,束马悬车,上卑耳之山;南伐至召陵,登熊耳山以望江、汉。兵车之会三,而乘车之会六,九合诸侯,一匡天下,诸侯莫违我。昔三代受命,亦何以异乎?”于是管仲睹桓公不可穷以辞,因说之以事曰:“古之封禅,鄗上之黍,北里之禾,所以为盛;江淮之间,一茅三脊,所以为籍也。东海至比目之鱼,西海至比翼之鸟,然后物有不召而自至者十有五焉。今凤凰麒麟不来,嘉谷不生,而蓬蒿藜莠茂,鸱枭数至,而欲封禅,毋乃不可乎?”于是,桓公乃止。
  在史记中,记述同一件事的还有《齐太公世家》,为了对比、分析方便,一并录下:于是桓公称曰:“寡人南伐至召陵,望熊山;北伐山戎、离枝、孤竹;西伐大夏,涉流沙;……”管仲固谏,不听。乃说桓公以远方珍怪物至乃得封,桓公乃止。
  我们先将几个关键词做一下对比。齐桓公在《封禅书》中自称:“南伐至召陵,登熊耳山以望江、汉”;在《齐太公世家》中自称:“寡人南伐至召陵,望熊山”,齐桓公对自己“南伐至召陵”的两次陈述是一致的,“召陵”一词据《辞海》1999年版缩印本第564页:“春秋楚邑。在今河南郾城。……西晋改邵陵县”。这里必须说明的是,据《前汉书·地理志》和《史记·高祖本纪》,司马迁写《史记》时,有属长沙国的昭陵县[6]和属汝南郡的“召陵县”并存。但当时并没有引起地名上的混乱。本文第四节将就地名问题专论。现在依据前引辞海,再来分析两次陈述的后面半句便很清楚了:齐桓公南伐至召陵,“登”的是“熊
耳山”,在熊耳山上可以“望江、汉”;而“熊山”只能在召陵“望”。
  或许真有人在河南以“望”来找“熊山”,或以现在的江汉平原地理概念来圈“熊山”的位置,这又是显然的迂腐了!我们还是将《封禅书》的有关历史背景弄清楚,从“人文”这个侧面去理解齐桓公和管仲的对话,是很有意思的,也更有利于辨疑解惑。
  《封禅书》一开始就说:“自古受命亲王,曷尝不封禅?盖有无其应而用事者矣,未有睹符瑞见而不臻乎泰山者也。虽受命而功不至,至梁父而德不洽,洽矣而日有不暇给,是以即事用希”这段话和后面记述的齐桓公、秦始皇封禅事,形成“呼应”关系。已成为霸主的齐桓公对盛世旷典“封禅”是向往的。但他显然对管仲提出的“皆受命然后得封禅”的标准极为反感,他似乎听出了管仲藏在谏语中的讥讽:您的级别是诸侯、霸主,而非天子,没有受命于天;您的功业也远不及格。这弦外之音逼得他将自己和黄帝做了一番攀比。东南西北,东面是齐桓公自己的势力范围,其它三方他也自以为和黄帝所到之处差不多了。通过他一番以“召陵”当“昭陵”,以“熊耳”充“熊湘”,以“望”代“登”的牵强附会,使管仲不能“穷以辞”只好设之以事,另换了一个“远方珍怪物至乃得封”的标准,才难住了齐桓公。这实际还是个“功业”问题,也是“无其应而用事”的实例。齐桓公在南方的功业《史记·楚世家》是这样写的:十六年,齐桓公以兵侵楚,至陉山。楚成王使将军屈完以兵御之,与桓公盟。桓公数以周之赋不入王室,楚许之,乃去。





  “陉山”经泷川资言考证,即今河南许州郾城县南,核对现行地图,郾城县在河南中部,熊耳山在河南省西部。既然兵至陉山,齐桓公登熊耳山南望江、汉,或在召陵南望熊山都会让人相信。能不能真正望到是另外一回事,反正他当时马踏楚疆,气吞荆楚,鞭指熊湘的志向是存在的,但也说明齐桓公的功业没有过长江是事实。 黄帝的功业过没过长江,自有结论。现在本文被裴骃牵着,终于澄清了齐桓公登熊耳并非熊湘,再来回顾前引注家之一的《正义》。很明显,张守节引《刮地志》来证明熊耳山的位置,并以此做为黄帝登熊湘的注释,完全失去了价值。至于“湘山”,在没有弄清黄帝“南至于江,登熊湘”所蕴含的远古人类学文化精髓的前提下凭字似而考山,也是毫无意义的。前引泷川资言的《考证》置于下节“熊湘之误点”再分析、讨论。


 三、“熊湘”之误“点”
  “熊湘”一词,在司马迁《史记》中,只出现过一次。现在书店流行的各种《史记》无一例外地在“熊湘”间打了个顿号。这让人一看就明白“熊”和“湘”是两座山。但司马迁的本意是否如此,还值得思考。从黄帝所至的东、西两个方向所登的山来看,司马迁完全可以将“登丸山及岱宗”写成“登丸岱”,而“西至于空桐,登鸡头”,我们现在也完全可以在中间加个顿号,理解成登鸡山和头山。前者没有简写成“丸岱”体现了司马迁措辞严谨的文风,后者“鸡头”免去一分为二,大约是注家索尽枯肠,至今还找不到单名“鸡”和“头”的山来(三海经里有鸡山无头山)。现在“熊湘”被分割成“熊、湘”,这个误点原因有二。其一是司马迁在《封禅书》中确实将湘山列为名山:
  于是自肴以东,名山五,大川祠二。曰太室。太室,嵩高也。恒山,太山,会稽,湘山。水曰济,曰淮。这很容易给后人理解“熊湘”造成思维定势,但我们只要将这段文字的时间概念搞清楚,就知道这是在秦始皇以后的事。据《史记·秦始皇本纪》有一段秦始皇在湘山的记述:始皇还,……。浮江,至湘山祠。逢大风,几不得渡。上问博士曰:“湘君何神?”博士对曰:“闻之,尧女,舜之妻,而葬此。”于是始皇大怒,……。
  据此我们可以确定“湘山”即今湖南洞庭湖中的君山。但黄帝如果是登“熊、湘”,则“湘山”是经不起推敲的。如前引齐桓公攀比黄帝功业事,也没有“寡人南伐至召陵,望‘熊湘’”的说法。本文第二节还留有泷川资言的《考证》没分析,现在入题。应当说“成孺曰”依“湘”找“熊”的思路是对的。但说黄帝所登是“熊耳”则显然又出现了文字纰漏。《史记》的原文是黄帝登“熊湘”而非“熊耳”;而成孺将“湘”理解为“湘山”,仍然是前面所说的裴注在起作用。此是本节所说误点原因其二。将“湘”理解成“湘山”,还存在一个行程路线方向的问题,直接影响了《史记》成书以来对“熊山”地理位置的正确理解。黄帝的行程方向是“南至於江”,即由北向南,是众所周知的铁论。而符合这一登临顺序,只有先登“湘山”以北的“熊耳山”,才成其为“登熊湘”;“熊山”在“湘山”以南,按由北向南的行程路线,则黄帝所登只能是“湘熊”!如何理解“熊湘”?我们单从字面上去揣度是不行的。要从“黄老思想”和“五帝”的第次问题上去分析,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现在我们通常说的“黄老”是黄帝和老子思想的集合。其实,所谓黄帝的学术,并无专书可考,只如司马迁说:“黄帝者,学者之共术也”。所谓“共术”,就是指中国文化的渊源都裁定从黄帝时开始,所以称黄帝的学术是代表中国文化原始渊源的总概念而已。(南怀谨《中国道教发展史略》)纵观华夏五千年文明史,尽管学术流派繁多,而天人合一思想终是一亮点。究其实质,是人类对天的敬畏乃至探知,即远古时期的苍天崇拜。今天,当人们乘坐航天器遨游太空时,其精神脉络和古人“望秩于山川”的征服感(或可理解为自诩的“受命感”吧)是相通的。所不同的是古人赖以炫耀天子身份的行为选择只能以登高的形式实现和天的最大限度接近。基于这种理念,才有了以后“燕齐方士所伪造”的封禅[7]。
  再来看五帝的第次,据前引秦始皇在湘山事我们可以推知,湘山在秦始皇时其实并没多大名气,以至于秦始皇还要问身边的博士:“湘君何神?”我们今天也由此而知道湘山之所以成名是因为“尧女,舜之妻,而葬此”。帝喾娶陈锋氏女,生放勋。娶娵訾氏女,生挚。帝喾崩,而挚代立。帝挚立,不善,而弟放勋立,是为帝尧。
  再往上推:
  帝喾高辛者,黄帝之曾孙也。高辛父曰蟜极,蟜极父曰玄嚣,玄嚣父曰黄帝。
  这是司马迁在《五帝本纪》中的“论次”尧是黄帝的第五代孙,“尧女,舜之妻”是黄帝的第六代孙女。这些第次关系搞清楚了,我们应当有了合乎逻辑的思考:因黄帝的第六代孙女而成名的湘山,在黄帝时不可能“有仙则名”;当时只是洞庭湖中的一个土馒头而已。我们现在实在替黄帝想不出登湘山的理由来。
  黄帝登熊湘另有其深刻的原始社会图腾崇拜文化内涵,此论置后。综上所述,司马迁《史记》中唯一出现过一次的“熊湘”一词,其实是不可分割的。熊是山名,湘是湘水,引申为地域,是对熊山所在的限制。如果以现在的白话文来表述,应当是明明白白的“以熊为名的湘地之山”。

  四、“熊湘”之误源
  齐桓公南伐至召陵,在司马迁笔下还有一说:
  穆公任好元年……四年……其岁,齐桓公伐楚,至邵陵。(见《史记·秦本纪》)如果不是引文在时间、人物、内容诸多方面的一致,很难确定“邵陵”和“召陵”是一个地方。据《氏族博考》:“春秋召与邵一氏,后分为二;汝南、安阳之族皆从邵”。这实际上说明了上引地名中为什么会出现字异。古人聚族而居,“召”与“邵”用作地名可通。现在再来考究这两字的读音。据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召,讠乎 也。言部曰:讠乎 召也。从口,刀声,直少切。邵,晋邑也。从邑,召声召字除了用做姓氏外,还有它的本意:从口。段玉裁注:“召,讠乎 也。后人以呼代之,呼行而讠乎 废矣。”召的这一本意即是今天常说的“号召”之意,是个动词。而邵字从邑,看来只能做姓或地名用,是个名词。召字读“刀声,直少切”,用拼音通“反切”的办法,我们当可知东汉时召、邵的读音是zhāo,和现在新华字典上召字的俗读注音是一样的。即与“招”字读音相同。昭字在《说文解字》里是:昭,日明也,从日,召声虽然读音在东汉时和召、邵相同,但意义显然不是同一类,“日明也,从日”当如现代汉语中的状词一类。昭字做地名,似与本文后面论及的图腾崇拜火和太阳有关,这里且留作后文的思考线索。在《前汉书地理志》中,昭陵县隶属高祖五年“徙衡山王吴芮为长沙王”的封地“长沙国”;长沙国“都临湘”在内13县,昭陵是其中之一。而召陵县隶属于汝南郡,是其37县之一。从大的地理位置上看,昭陵在长江以南,召陵在长江以北,这些差异的存在,齐桓公夸 口的诡辩术在司马迁的笔下当然不能得逞。清段玉裁在其《说文解字注》里,对昭字的注:
  自晋避司马昭讳,不敢正读,一切读上饶反。
  “上饶反”读sháo,和普通话“韶”同音,和现在邵阳市的“邵”字读音只有声调上的差异了。如果避讳只是召、邵、昭三字读音的改变也许还不至于造成混乱,问题出在司马氏称帝后,南“昭陵”也改称为“邵陵”。据《清·同治·新化县志》卷第十一、政典志一[8]:吴后主宝鼎元年冬,以零陵北部为邵陵这里有一个容易引起误会的问题还须说明。孙晧宝鼎元年是公元266年。此前一年,即公元265年司马炎称帝。其时曹魏和蜀汉政权已不存在,“三国鼎立”之一的孙吴,在司马炎鲸吞蜀魏的威势下,已是苟延残喘,求为附庸而唯恐不及。裴松之作注的《三国志》卷 四十八有《吴书·三嗣主传第三》:以零陵北部为邵陵郡……二年春……夏六月起显明宫。对此,裴松之作注曰:
  《太康三年地纪》曰:吴有太初宫,方三百丈,权所起也。昭明宫五百丈,晧所做也。避晋讳,故日显明。
裴松之是本文前论“误注”即《史记集解》作者裴骃的父亲。这条注释对《前汉书地理志》中的“昭陵县”何以成了“邵陵郡”没有发表议论,大约是“由此及彼”,无须多说了吧。读史知兴衰,此一例也。
  有晋一代,凡155年。到裴骃给史记作《集解》时,距避讳之始取约数200年,但若说身处南朝的裴骃不知这一地名变异的史实是不可能的。说他有意制造混乱也与事实不符。笔者以为这“千古一误”的裴注,是对南北两邵陵的思考提示。如本文注⑤,有些《史记集解》版本此处为“骃案”二字,应当是比较真实地反映了作者的这种思想的。后人如果真按提示去细读封禅书,则齐桓公与管仲之争自会成为黄帝登熊湘的思考参照,若是见注就叩头,自然是误导了。又例如本文引言中提到的王先谦,在《汉书补注地理志·汝南郡·召陵》有“先谦曰”:黄帝南伐至此,见封禅书……
  笔者不知这世上有几人写过《封禅书》,但司马迁笔下的《封禅书》则根本没有“黄帝南伐至此”一说。倒是裴骃对“(黄帝)登熊湘”的注,因在《封禅书》中断章摘句,省去了“南伐至召陵”的主人公是齐桓公这一事实,使人以为《封禅书》中“南伐至召陵”说的是黄帝。名家名注如王先谦撰《汉书补注》,出现如此无中生有的错,实在让人不敢说他没读过《封禅书》。或者,以王先谦晚清遗老的身份,出于刻意掩盖“炎黄”传说中的忌讳,似更合于情理。因此,本节标题“误源”是泛指传统人文思想积淀下的诸多忌讳。晋避昭讳,只是其中之一,是否由此而误,应当也是因人而异的。
  据《清同治新化县志》卷第六“舆地”,熊山一名熊胆山,一名神山。早在明代即有邑人刘风梧写有游熊山记,另有“国朝”(即清)邑人张麒的“秋日登山诗”一首,这一文一诗是目前笔者查到的最早关于黄帝即“古皇”登熊山的文人雅兴之作。文中错讹仍可见“裴注”的影响。但关于“仙女”的诗句与本文后面所思考的母系社会文化是吻合的。同时,也证明“熊山”的传说并非是时下旅游资源利益诱惑下的炒作。(原诗文抄录附后)
  关于熊山所在地名的历史沿革,不管行政地名如何变化,“熊山”、“湘水”和其他天下名山名水一样,是考察历史行政区域名称归属的坐标。例如《史记·封禅书》既有齐桓公攀比黄帝功业,以“召陵”为“昭陵”,我们是否可以推知:司马迁写《史记》以前的“昭陵县”应必然有“熊山”在内;反之,则不成其为昭陵!





 五 、黄帝和“熊罴”
  据《史记·五帝本纪》:“自黄帝至舜、禹,皆同姓而异其国号,以章明德。故黄帝为有熊……”联系“教熊、罴、貔、貅、貙、虎,以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的文字,后人难免生疑:黄帝能指挥这么些令人生畏的猛兽去打仗,其训兽技能岂不远远超过了现代马戏团的专业人员?
  《索引》书云,如虎如貔;尔雅云,貔,白狐;礼曰,前有挚兽,则载貔貅是也。尔雅又曰,貙獌似狸,此六者猛兽,可以教战。周礼有服不氏,掌教扰猛兽,即古服牛乘马,亦其类也。
  《正义》……案言教士卒习战,以猛兽之名名之,用威敌也。
  《考证》林伯桐曰,正义之说最确,后世军阵之名,实昉于此。愚按林说虽巧,难从。史文但当以字解耳。
  从所录的注释来看,随着时代的进步,随着学术研究的深入,对远古时代的传说认识也越来越趋向于客观科学。参阅佛洛伊德的《图腾与禁忌》一书[9],借助“图腾学说”对于我们理解黄帝和“熊罴”的关系也许更为直率而实际:
  然则图腾是什么?它多半是一种动物,也许是可食或无害的,也可能危险可怖,较少见的,可以是一种植物或一种自然力量(雨、水),它与整个宗族有着某种奇特的关系。大抵来说,图腾总是宗族的祖先,同时也是其守护者,它发布神谕,虽然令人敬畏,但图腾能识得且眷怜它的子民。
  因此,简单地说,图腾崇拜实际上就是祖先崇拜。司马迁在《史记·赵世家》就写了一个祖先崇拜的实例。只是当时并没有“图腾”这个洋名称而已:
  当道者曰:“帝令主君射熊与罴,皆死”简子曰:“是,且何也?”当道者曰:“晋国且有大难,主君首之。帝令主君灭二卿,夫熊与罴皆其祖也。”这位“当道者”和赵简子是在白天回忆睡梦中的事。以此为据论史,或有不实之嫌。但应当相信太史公笔下赵简子听了“当道者”所说的一番梦中情景后,“简子问其姓而延之以官”这一事实。如果当时没有熊罴是帝的祖先这一普遍存在的观念,赵简子是不会相信因梦中射杀熊罴而引发晋国大难之谶的,当然也不会将此事“书藏之府”了。只是前文有注曰:“帝,天帝也”,但对照《五帝本纪》看,这“帝”应指黄帝。以“熊、罴、貔、貅、貙、虎”为图腾的这支军事力量,不但支持黄帝打败了炎帝,实际上黄帝擒杀蚩尤,也应该是依靠了这支军事力量。“而司马迁亦从安国问故”(语见《汉书孔安国传》)的缘由吧,这支冒犯了炎帝的“大逆不道”队伍,在儒家传人的口传心授下,司马迁采取了“不赞一词”的立场。于是,黄帝打败蚩尤的军事力量只有不着边际的“征师诸侯”四个字。但在神话传说中却不乏这方面的线索:
  《山海经·中山经·熊山》又东一百五十里,曰熊山,有穴焉,熊之穴,恒出入神人。夏启而冬闭;是穴也,冬启乃必有兵。其上多白玉,其下多白金。其木多樗柳,其草多寇脱。
在《史记·天宫书》中有:
  蚩尤之旗,类慧而后曲,象旗.见则王者征伐四方。……此星见,兵起。
  熊是冬眠动物,熊穴的开启当然要符合里面的“神(熊)人”的这一自然习性。现在熊穴之门在冬天开启了,为什么?因为“蚩尤之旗”已经出现,“神(熊人)要履行他的职责,顾不上冬眠,要为王者征伐四方,平息兵燹。
  《山海经大荒东经应龙杀蚩尤与夸父》大荒东北隅中,有山名曰凶犁土丘。应龙处南极,杀蚩尤与夸父,不得复上,故下数旱。旱而为应龙之状,乃得大雨。
  《山海经大荒北经黄帝女魃》有系昆之山者,有共工之台,射者不敢北乡(向)。有人衣青衣,名曰黄帝女魃(妭)。蚩尤作兵伐黄帝,黄帝乃令应龙攻之冀州之野。应龙畜水,蚩尤请风伯雨师,纵大风雨。黄帝乃下天天女曰(魃),雨止,遂杀蚩尤。(魃)不得复上,所居不雨。叔均言之帝,后置之赤水之北。叔均乃为田祖。(魃)时亡之,所欲逐之者,令曰“神北行”先除水道,决通沟渎。
  “应龙”是什么?从字面上理解,“应”在这里是“当”的意思。它不是龙,因其有龙的特性,故而称其相当于龙或可当龙。在动物里面,熊是和“龙”的特性最贴近的:能入水、上天(爬山乃至上树),以鱼为食。而“处南极”也与古时以南为天的传说相吻合。“女魃”同样是从天(南方)而来的;其“所居不雨”,是否意味着她来自崇拜火或太阳的部落呢?但不管怎么理解,“应龙”和“女魃”都“不得复上”了。“应龙”大约留在了大荒东北隔中原来属于蚩尤领地的凶犁土丘,而旱神“女魃”则干脆“神北行”,安置到北方少雨的地方去。有关的资料还有:
  帝喾之妃,邹屠氏之女也。轩辕去蚩尤之凶,迁其民善者于邹屠之地(《拾遗记卷一》)[10]。
  我国史学界对司马迁《史记》中“仍然遗留了不少的古代神话和传说”,曾有过微词。“近几十年来层出不穷的考古发现,使学界认识到疑古思潮的许多观点应当有所修正。对于古史传说的认识,于是又有更新。徐旭先生曾经在《中国古史的传说》一书中指出:……很古时代的传说总有它历史方面的质素、核心,并不是向壁虚造的”(引号内文字见王子今《史记的文化发掘》第42-43页)。这样的观点无疑有助于我们理解黄帝和“熊、罴”部族的关系;司马迁这一笔,正是我们剖析湘中名岳大熊山远古文明的关键所在,也为史学界撬动中华原始母系族社会的迷宫大门,留了一条缝隙。
  《史记·楚世家》关于楚之先祖及受封楚王的名字,揭示了以图腾崇拜转变为姓氏文化的过程。“楚之先祖出自帝颛顼高阳”仍然是以熊为图腾的黄帝的后代。“季连生附沮,附沮生穴熊。其后中微,或在中国或在蛮夷,弗能记其事”这是楚先人名字中第一次出现“熊”字。如果我们将这个名字理解为姓穴名熊显然是受了后代先姓后名的习惯影响,只能用“会意”去理解:这个人又回到了蛮夷之地,和他的祖先一样成为穴居而崇拜熊的人。这人显然没纳入“王化”,因而“弗能记其世”。接下来还有一个很耐人寻味的名字:“周文王之时,季连之苗裔曰鬻熊”。
  鬻熊子事文王,早卒。其子曰熊丽。熊丽生熊狂,熊狂生熊绎。
  从此楚国的“世家”才有了熊姓。后人根据《汉书艺文志》:
  鬻子二十二篇:名熊,为周师,自文王以下问焉。周封为楚祖。
  以为“鬻”是其姓,其实不然。据《左传·隐公八年》:
  天子建德,因生以赐性,胙之土而命之氏
  符合“因生以赐性”的是熊丽。鬻熊和穴熊一样,仍然是一个只能会意的名字。笔者妄测,这名字应当隐含有讥诮其出卖熊之意;联系后文,源于祖先的高贵图腾,楚地君民虽以蛮夷自居,但又不时表现出对中原势力的反抗以致藐视。虽然“楚国”这个概念距本文主题黄帝时代已经很远了,但其文化传承仍然依稀可见。

  六、“子弄父兵”三人共说一个谜
  《史记·建元以来侯者年表第八》有褚少孙补记[11],对于我们理解“黄帝登熊湘”应该有所启发。
  (富民侯)田千秋,家在长陵。以故高庙寝郎上书谏孝武曰:“子弄父兵,罪当笞。父子之怒,自古有之。蚩尤畔父,黄帝涉江”上书至意,拜为大鸿胪。征和四年为丞相,封三千户。
  在《汉书·列传三十六》中找到此人时,已变成了“车千秋”
  车千秋,本姓田氏,其先齐诸田徙长陵。会卫太子为江充所谮败,久之,千秋上急变讼太子冤,曰:“子弄父兵,罪当笞;天子之子过误杀人,当何罪哉!臣尝梦见一白头翁教臣言”。是时,上颇知太子惶恐无他意,乃大感寤,召见千秋。至前,千秋长八尺余,体貌甚丽,武帝见而说之,谓曰:“父子之间,人所难言也,公独明其不然。此高庙神灵使公教我;公当遂为吾辅佐”。立拜千秋为大鸿胪。数月,遂代刘屈牦为丞相,封富民侯。千秋无他材能术学,又无伐阅功劳,特以一言寤意,旬月取丞相封侯,世未尝有也[12]。一个管理皇家宗庙陵寝(衣冠冢)的小吏,因上书言是而平步青云,背景事件是汉武帝晚年的巫蛊案[13]。当时在甘泉宫避暑的汉武帝严令镇压太子及其随从。父子两的军队在长安城中“合战五日,死者数万人”(语见《汉书·刘屈牦传》)。
  循迹寻找隐藏在该案中关于炎、黄二帝的汉代传说,是本文立意之所在。从前引史料来看,引起雄才大略的汉武思想转变的是车千秋上书事言是。这“言是”的重要性也在言是者因此而一步登天的政治前途变化上完全得到证明。对照班固和褚少孙两人的记述,《汉书》似更闪烁其词。他录下了“言是”的论题,即“子弄父兵,罪当笞”;更注意记述(或说“渲染”更确)其神秘性:“臣尝梦见一白头翁教臣言”。汉武帝竟也相信“此高庙神灵教我”;班固也不无羡慕地感叹:“旬月取丞相封侯,世未尝有”。我们因此不得不将言是的论点、论据做一番推敲。
  在《汉书·戾太子传》中,有关情节是符合“子弄父兵”罪眚的:
  征和二年七月壬午,乃使客为使者,收捕充等。按道侯说疑使者有诈,不肯受诏,客格杀说。御使章赣被创突亡,自归甘泉。太子使舍人无且持节夜入未央宫殿长秋门。因长御倚华具白皇后,发中厩车载射士,出武库兵,发长乐宫卫,告令百官曰:“江充反”。乃斩充以徇,炙胡上林中。遂部宾客为将,率与丞相刘屈牦等战。
为了防止太子再利用手中的调兵符节,只好将调动军队的符节做了修改:
  初,汉节纯赤,以太子持赤节,故更为黄旄加上以相别。……(事见《汉书·戾太子传》)
  所谓“子弄父兵”,至此已相当清楚,其实应如《戾太子传》后文“壶关三老”所谏:“子盗父兵,以救难自免耳”。但汉武帝并没因“壶关三老”所谏而醒悟。直到车(田)千秋“复讼以太子冤”,这才有——上遂擢千秋为丞相,而族灭江充家。焚苏文于横桥上,及泉鸠里加兵刃于太子者,初为北地太守,后族。上怜太子无辜,乃作思子宫,为归来望思之台于湖。天下闻而悲之。
  但班固所言“言是”明显缺少最要紧的论据。褚少孙的“补记”不但补上了司马迁《史记·建元以来侯者年表》的失缺或隐讳[14],也补上了《汉书·车千秋传》“言是”的重要论据。这就是所谓“父子之怒,自古有之;蚩尤畔父,黄帝涉江”。
  在《汉书古今人表》中找到当时对炎帝、黄帝、蚩尤的定位,便可初探端倪。这个集中体现官方史学观点的表中,将古今人物分为九个等级:炎帝和黄帝同居“上上圣人”,蚩尤居九等之末位,是“下下愚人”。在“上中仁人”一栏有“少典”,并注明:“炎帝妃,生黄帝”从而说明《汉书》肯定了炎、黄为父子关系。
  史学上,为炎黄的第次问题历来众说纷纭,本文无意创新,也无力索隐;但求以实情推出史情。若以“蚩尤畔父”做为“自古有之”的例子,恐难起死回生,唤起汉武帝的思子之情。唯有居“上上圣人”之位的黄帝有“涉江”的行为,并以为据,说明“父子之怒,自古有之”才能使汉武帝幡然悔悟——是啊,圣人也犯过同样的错误!我怎么就没想到呢?——竟至于相信“高庙神灵教我”。





  现在再来对照司马迁的说法。褚少孙之所谓“黄帝涉江”应该是司马迁笔下的“南至于江”。如果说“南至于江”是和“涉江”一样,是“父子之怒”,是“子弄父兵”,那么,黄帝“南至于江”其实只做了一件事,就是“登熊湘”!这个推论的成立,不因熊湘是一还是二而受影响;“登熊湘”是炎黄“父子之怒”的结果,是“子弄父兵”的具体行为;至少,汉代官方持此观点!
  复读太史公《五帝本纪》的篇末赞语,可能也会由此而豁然有悟:“而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训,荐绅先生难言之……予观《春秋》、《国语》,其发明《五帝德》、《帝系性》章矣,顾弟弗深考……非好学深思,心知其意,固难为浅见寡闻道也……。余并论次,择其言尤雅者,故著为本纪书首。”这么曲里拐弯,欲言又止,不就是藏着一个儿子打老子的忌讳吗?司马迁处在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孺术”的时代,效“《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尚能为后人体谅。而后面那些为“讳言”做注的则只能给人误导了。如“顾弟弗深考”的“弟”和“余并论次”的“次”,本来就是一个意思,即“弟次”;注家如裴骃者硬是将“弟”说成“但”;本来司马迁是说儒者因顾忌弟次问题而不能深考史实,经注者一搬弄,反而让人糊里糊涂了。

 七、炎、黄子孙的困惑和责任
  炎帝和黄帝是否如《汉书》认定为父子关系,史家并无定论。以《资治通鉴外纪》为例:
黄帝,有熊国君,少典之子。姓公孙,名轩辕。原注:母曰附宝,其先即炎帝母家有蟜氏之女,孕轩辕二十四月而生。晋语曰:少典娶于有蟜氏生黄帝、炎帝。
  在这里,不但黄帝和炎帝成了兄弟,而习惯的“炎黄”顺序也颠倒了过来,成了黄先后炎。在《汉书》古今人表中注明为“炎帝妃”的少典变成了“娶于有蟜氏”的男性。但无论为其父子或为兄弟,姓氏相异又显然和现行观念对不上号。在《史记·五帝本纪》中还有黄帝二十五子,其得姓者十四人这样明确的记载。以我们传统的子承父姓这一自然习俗来思考,完全相悖。“蚩尤畔父”是否意味着蚩尤是黄帝的儿子?读杨希枚先生著《先秦文化史论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一九九五年八月第一版),现将该书第245页有关文字摘录如下:
  我们可以据此肯定地说,中国传说时代应存在兄弟父子异姓的社会现象,而且正如前此学者如刘节、李玄伯、吕振羽和翦伯赞诸氏说的,这种现象显与父系社会从父姓制不合,而需就母系社会的从母姓制求解不可[15]。如果注意到前引《山海经·中山经·熊山》有“……曰熊山,有穴焉,熊之穴,恒出人神人”这样的句式,分析起来,这“穴”的含义看来并非是“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语见《易经系辞·下》)这种居住之穴。着重指明是“熊之穴”,当暗含有熊的生殖器之意。事实上,在由新化县城进入大熊山腹地时,确有一外形酷似“熊之穴”的洞。这洞现名“明熙洞”,不深,进去后沿石级登数十步,即另有一平展之洞与外通。笔者曾专程考察此洞,洞内洞外以致洞的传说,“原始社会”的概念已荡然无存;现存“文物”只能证明“文质代革”的历史至少始于六百余年前!唯有洞的外形估计保持了原貌。但现在的说法是“虎口”,现将笔者所摄照片附后,供参考。
  据前引弗洛伊德《图腾与禁忌》一书中有:
  图腾崇信的起源可能系传自母系,也可能来自父系(通常先前总是源于母系的传递,后来乃为父系所代替)。隶属于某一个图腾乃是澳洲土著一切社会义务的基础。它一方面延伸了部落关系,另一方面则防止了血族通婚。
  图腾并不限于一个地方或区域,一个图腾内的各成员可能散居四处,反而与隶属于它种图腾者更为亲近。佛氏所阐述的图腾社会的部落与部落,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禁忌等关系,在我们今天思考我国远古人类学文明时,确有极具价值的借鉴作用。
  他们的亲属关系并不止存在于两人之间,而是在一个人与团体间,照摩根(外文名略)所说,他们身属“类别”系统(外文略)。也就是说,一个人不止称他的生父为“父亲”凡族中原先可能娶他母亲而生下他的,皆是“父亲”同理,他不止称呼生下他的女人为“母亲”,每一个依据族规可以嫁他父亲的,都是母亲。他不止称呼他生身父母的儿女“兄弟”、“姊妹”,而是兼及所有父母为为同辈的那些小孩,等等,可以依此类推。
  炎帝的“类别”系统,据史料和现代学者的研究结果,都和火、太阳有关。史称“以火德王,故曰炎帝”,现代学者王子今在《史记的文化发掘》一书中说:
  传说中所谓烈山氏,可能就是烧荒火种的能手,因而在原始农业时代备享殊荣。
《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说到烈山氏,东汉学者贾逵、郑玄的解释都说“烈山,炎帝之号”。在烈山氏作为部族领袖的时代,炎帝部族曾经以太阳作为图腾。
  这是以原始农业“山居火种”的形态来考察炎帝的图腾“类别”,亦即以“生产力”的状况来考察古史,无疑是正确的。与此暗合的是我们若以传统的“说文解字”方法去会意,这“熊”族分明也是“能火”的一个“类别”系统。而本文前论之“昭陵”,大约也是包含了史前文明南方属炎、日、火之地这一文化信息的。当然应当肯定,以熊做为崇拜的图腾时,文字还没有产生。但正因为这样,我们今天是否可以这样思考,“熊”字蕴含的“会意”是其社会属性而非其自然属性呢?笔者推定,黄帝做为熊图腾部族散居的一员,因其“生而神灵,弱而能言,幼而徇齐,长而敦敏,成而聪明”的才智和体魄,在中原地区依靠平坦的地形优势,以舟车之利,显然发展了原始社会末期的生产生活方式。在这种物质条件改善的情况下,“诸侯咸归轩辕”应当是必然的结果。作为居住在熊图腾的发祥地,即今天大熊山周边地区的的以熊罴部族为首的各图腾部落,一方面他们的社会属性亦即区域属性应该是炎部落集合体的一员,另一方面,他们的母系姓族血缘即自然属性应与黄帝为同一个图腾即同一祖先。在这两种属性发生冲突时,他们义无反顾地采取了亲血缘而又有利于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的选择。所谓古今一体,应当为我们所理解。遗憾的是我国古代以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的正统史学,从儒家固有的道德观念出发,造成了许多人为障碍:
  至于清儒崔东壁,则竟认为黄帝父子异姓云云实乃“诬古圣而后儒”的妄说,殊无足取信。(见杨希枚《先秦文化史论集》P211-212)
  史学“大家”(称谓据“央视”专题“大家”)李学勤先生的观点是:
  黄帝的区域比较清楚,大家知道,传说他都于新郑。黄帝亦号有熊氏,新郑号为有熊之墟,也就是黄帝居住的故址。这个地点刚好在中原的中央,所以黄帝可以代表中原地区是很清楚的。本纪说他“东至于海,登丸山及岱宗,西至于空桐,登鸡头;南至于江,登熊、湘(笔者注,原文如此);北逐荦粥,合符釜山,而邑于涿鹿之阿”其活动的范围即以中原为轴心。炎帝则不然,传说他虽长于姜水,但是“本起烈山”[16],都于陈。陈在淮阳,这乃是豫东南的地方。《山海经》说炎帝之后有祝融,祝融之后有共工,是南方的系统。所以我们看到,黄帝炎帝代表了两个不同的地区,一个是中原传统,一个是南方的传统。这种地区的观念对于我们研究古史传说颇有意义。(转引自《王子今·史记的文化发掘》P44) 学者王子今紧接以上引文说:我们读《史记·五帝本纪》,可以看到,司马迁追述古史,大体是以中原文化系统为中心的。但确实也涉及南方文化系统的历史存在。如说黄帝行迹,曾经“南至予江,登熊、湘(熊、湘依原文)”……而帝颛顼高阳甚致“南至于交趾”。
  看来,撇开炎黄的承袭,第次等问题,黄帝所登熊湘是炎帝所属的南方系统或地区,是一个并不复杂,也容易普遍(中原和南方)被人接受的事实。
  应当说明的是,黄帝登熊湘似乎是母系姓族袭世制转变为父系姓族袭世制的标志。例如《诗·小雅·斯干》有:维熊维罴,男子之祥;维虺维蛇,女子之祥民间熊罴入梦,成了生育男孩的预兆;概言之,熊罴作为图腾崇拜的传递已如前引佛氏言:“乃为父系所替代”。但笔者自感能力和条件有限,尚不能对此设想有所论证。



 八、 结论和相关问题
  1)黄帝登“熊湘”即现今湘中新化县境内的大熊山。熊和湘是两个互相限制的概念,二者不可分割,其词性类同于《五帝本纪》中“帝尧”、“帝喾”。
  2)史称河南新郑为“有熊之墟”,大熊山周边地区称“有熊故里”是不会与之矛盾的,因大熊山周边地区应该是熊罴诸原始部落的发祥地。“有熊之墟”是迁徙所致。
  3)黄帝登熊湘蕴含有深厚的远古人类学文明,有待于认真研究、发掘。
  4)新化、安化迟至北宋熙宁年间才归于“王化”,其原因与黄帝登熊湘的传说有关。历代受命于天的王者无不奉炎、黄为正统,对大熊山既敬畏又忌讳,所谓投鼠忌器,以致秦汉以来大熊山周边地区成为避祸之地。与此相关有三:
  第一,新化土著扶苏二姓可能是秦始皇长子扶苏的家人、亲信的后裔。史称扶苏在上郡即今陕西榆林地区被伪诏逼迫自杀,但其家人亲信并未涉及。揣度情理,这些人闻风逃逸,首选避祸地自当是“楚虽三户,亡秦必楚”的原楚国,特别是神秘莫测的“熊穴”所在地。
  第二,“熊湘”一词所蕴含的厚重历史文化,是以“敢为天下先,‘无所依傍,浩然独往’勇于奋斗,不怕牺牲的‘特别独立之根性’”为特征的,它是近代湖湘文化的根。(引号内文字见光明日报2004年3月9日C1版《郑大华·如何深化近代湖湘文化研究》)
  第三,祝融是炎帝子孙[17],而成为四岳之一的南岳,而大熊山默默无闻,实在是儒家思想干预的结果。
  5)地下文物是新化远古文明的实证,大熊山及周边地区的旅游开发务必要注意这一点。以笔者的粗浅考古知识思考,和本文所论时代对应的地下文物,应当只有石器和陶器。
  6)大熊山原有民国初年遗留的“蚩尤屋场”碑刻,和前引《山海经·熊山》寓意完全吻合。据悉大熊山周边地区有崇拜枫树的民俗,与《山海经·大荒南经·宋山枫木》的内容:“枫木,蚩尤所弃其桎梏,是为枫木”完全吻合。
  7)道教奉黄帝为师祖,而在民间道教法事活动中崇尚用蚩尤镇邪是完全正常的。据张守节《正义》引《龙鱼河图》:……蚩尤没后天下复扰乱,黄帝遂画蚩尤象以威天下。后代道士效其祖师,以蚩尤镇邪,可谓一脉相承。
  8)大熊星座的命名,一般认为源自古代巴比伦,但联系“熊罴”在中国远古时代的传说,应该源于中国。况且神话传说“神(熊)北行”,与大熊星座的“北斗”方位完全吻合。
  9)《楚辞》中,屈原《九歌·山鬼》一篇,应是对原始楚地熊山女神的祭歌。郭沫若先生认为篇中“采三秀兮于山间”一句的“于山”就是“巫山”(见《屈原赋今译》),所据有失牵强。笔者以为篇中“乘赤豹兮从文理”即为“熊罴”图腾的形象化描写。
  10)熊罴部族应是原始苗瑶民族的祖先。黄帝的母系血亲源于苗瑶民族,反映了华夏民族溶合、同化的史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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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熊湘”辩5 标签: 作者:易行舟
  注释:
  [1]笔者无《方舆胜览》原书。此处引文是录自新化县文化局编辑的《梅山文萃》2001年第2期的扉页影印。
  [2]王先谦撰汉书补注(第一版)[m].中华书局,1983:701。
  [3] 大熊山九龙峰高度据“熊山风采”画册。祝融峰高度据《中国地图册》地图出版社1984。
  [4]据水泽利忠《校补》:“浮于沅湘”有“相”之异本,据“景印庆元本改湘”。另:《史记》引文据岳麓书社
2001年9月第二版白文本《史记》,以下除另有说明,皆引自同本《史记》。
  [5]水泽利忠《校补》:裴注“封禅书曰”之前,据万历四年(1576)年李光缙增补凌稚隆评林三注会刻本和乾隆四年(1739)武英殿刊本《史记》有“骃案”之异。另:裴注原文引用封禅书曰“南伐至于召陵,登熊山”显然与封禅书原文“登熊耳”不符。此是注者笔误,但也给后人造成了混乱。
  [6]1999年版《辞海》缩印本无《前汉书地理志》“昭陵县”辞条。
  [7]据《史记会注考证附校补》第781页:梁玉绳曰,三代以前无封禅,乃齐燕方士所伪造,昉於秦始,侈于汉武。此书(封禅书)先杂引鬼神之事,比类见义,遂因其附会,备录于篇,政以著其妄。用意微矣。惟牵引郊社巡狩诸典礼,未免渎经。
  [8]本文所据《同治新化县言志 》 版本,见抄件说明。《同治新化县言志 》沿革:“吴孙晧宝鼎元年,以零陵北部为昭陵郡,分昭陵置高坪”,其中两“昭”字与本处引文相牴牾,也与下面《宋书》《三国言志 》引文不合。新编1996年版新化县言志 大事记亦有“三国吴玉鼎元年(266)境西南部置高坪县,治所石脚村(今属隆回县),隶昭陵郡”,昭亦疑为邵。
  [9]《图腾与禁忌》,佛洛伊德著,杨庸一译,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6年2月据志文出版社版本翻印。
  [10]《王子今·史记的文化发掘》第58页。
  [11]诸少孙,西汉史学家,颖川(今河南禹州)人,寓居沛县(今属江苏)。元帝、成帝时博士。一说宣帝时博士,曾增补司马迁《史记》。明人辑有《褚先生集》。以下关于富民侯田千秋的“补记”引文,据《史记会注考证附校补》,笔者自行标点。
[12]《汉书》引文据中华书局一九八一年版《王先谦撰汉书补注》,笔者自行标点。
  [13]巫蛊案祥情见《前汉书》:武帝纪;戾太子刘据传;江充传;公孙贺、子敬声传;刘屈牦传;车千秋传。
  [14]司马迁不知道巫蛊案是史学界的一大疑案。司马迁生年有前145或135说。但卒年无考,现在一般认为与汉武帝死年(前87年)相当。笔者认为巫蛊案事发于征和二年(前91年),当时司马迁可能没死,但因《史记》已成书,未能记其事。
[15]据杨希枚《先秦文化史论集》第245页原注:刘节《中国古代宗族移植史论》PP114-115。李伯玄《中国古代社会新研初稿》PP102-103。吕振羽据《中国原始社会史》,第五章《传说中的尧舜禹时代——母系氏族社会》。氏族翦伯赞《中国史论丛》P68《论中国的母系氏族社会》。
  [16]原注,见《王子今·史记的文化发掘》P44;张衍田《帝王世纪辑存》,中华书局1964年版第11。
  [17]《山海经海内经炎帝子孙》:炎帝之妻,赤水之子听訞生炎居,炎居生节并,节并生戏器。戏器生祝融。祝融降处于江水,生共工。共工生术器,术器首方颠,是复土(穰)[],以处江水。共工生后土,后土生噎鸣,噎鸣生岁十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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