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出土的作物遗存之辨析★
★若干出土的作物遗存之辨析★
中国新石器时代考古出土的作物遗存,见诸报道的,计有稻、粟、黍、大麻子、小麦、大麦、葛、甜瓜、葫芦、薏苡、菱、菽、菜子、芝麻、花生、蚕豆、莲子、桃、核桃、酸枣、梅、杏等。考古发掘上没有发现、但应该早已栽培的有芋、木薯等块根作物,它们因为含水量太高,容易***,当然极难保存下来。
从出土的地点、次数和数量看,炭化稻谷 ( 米 ) 最多,粟和黍次之,其他作物比较零散。粟黍和稻恰恰是远古时代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两大农业中心的主要栽培作物。稻和粟之得以较多保存下来,归因于二者都有较厚的颖壳保护,不容易腐朽。关于粟黍和稻作的起源和相关问题,以及其他薯类、纤维类、豆类、瓜菜类作物的驯化栽培,在本章第二、三节和第五节已经分别予以讨论。
核桃、酸枣、梅、杏等这时仍属采集的木本食物,不属栽培范围。莲子和菱是水生植物,也是采集对象,尚未进入栽培。薏苡和菜子 ( 十字花科 ) 是否也属栽培作物,难以肯定。因为它们进入栽培以后,采集和栽植可以共存很长时期。没有实物出土,但从分布和文献记载上看,应该早有采集或栽培的是菰,希望今后有菰的种子出土。葛是野生资源极为丰富的植物,迄今所见最早的葛布是吴县草鞋山遗址出土的三块葛布残片,时间距今 6 000 年,葛的野生资源甚为丰富,极便采集,进入栽培当在有史以后,且和采集并存。对这些未进入栽培的植物,这里不作讨论。
成问题的作物有高粱、蚕豆、花生和芝麻。考古出土的某些遗存物,分别被鉴定为高粱、蚕豆、花生和芝麻;尽管考古界和农史界不少人提出质疑,但已经广泛宣传流布,为国内外有关书刊所引用,导致了紊乱,因而需要进行必要的讨论。
一、高粱问题
高粱是个充满争议的作物。它在中国的栽培历史很早,虽然早不过稻粟,但有许多研究者提出种种证据,把高粱的时间提前到新石器时代,最后主张高粱原产中国为止。另一方面,也有不少学者认为这些新石器出土的所谓炭化“高粱”,其实并不是高粱。《农业百科全书·农史卷》高粱条目作者宋湛庆指出,甘肃民乐县六坝乡东灰山新石器遗址发现 5 种炭化籽粒,其中一种被鉴定为高粱,是有问题的,因这“和文献记述存在 3 300 多年的差距,是否可信,仍需进一步研究” 。由于存在文献记述和出土“高粱”之间有 3 000 多年空白,有的学者乃把古籍上单音词之“粱”字 ( 如《诗经》 ) ,考证成高粱,尽力使之提前 ( 芝麻也有类似问题,详后 ) 。
陕西咸阳马泉公社 (1975) 发现一座汉墓,内有 11 个陶罐,装满谷子、糜子、大麦及高粱。又在咸阳汉高祖陪葬墓陶仓内发现高粱。这是可信的考古出土高粱。 又,据《考古学报》 1957 年第 1 期报道,河北石家庄市庄村战国遗址出土有炭化高粱两堆,比上述汉代墓葬的高粱稍早,是迄今为止最早的出土记录了。因为这些都是有史以后的事,不属本节讨论的范围,就不多谈了。
新石器时代出土的“高粱”,引起争议、也是最重要的,有两处遗址,一是 1931 年在山西万荣荆村遗址出土的炭化谷物,先是鉴定为黍稷及黍稷的壳皮,毕晓普认为是黍 (Panicum miliaceum) 及高粱 (Sorghum vulgare) ;后于 1943 年由日本学者高桥基生鉴定为粟 (Setaria italica) 及高粱 (Andropogon sorghum var.vulgaris) 。似乎高粱已属肯定。但黍、稷子实比高粱的子实要小,何以一度全被鉴定为黍稷?后来又分别鉴定为黍及高粱?由于为荆村遗址的标本已不存在,无法进行继续研究鉴定。另外,安志敏指出荆村遗址不能视为全属仰韶文化,还包括龙山早期即庙底沟二期文化的遗存,炭化粮食究竟属那一文化,尚无从判断。到 1970 年代,又在河南郑州市大河村遗址发现炭化谷物,被认为是高粱。 安志敏为文表示怀疑,指出“所谓高粱遗存的发现确实不少,它们的时代包括新石器、西周、战国、汉代和唐代,似乎高粱是我国产生较早的传统谷物,不过,这里还存在不少问题。……目前考古发现中的所谓高粱,还不能作为肯定的证据” 。黄其煦对于高粱问题也表示怀疑,说“尽管荆村的材料我们还提不出什么有力的否定意见,但由于大河村的材料我认为是靠不住的,因而荆村的发现目前至多还只能算是孤证” 。
赞成荆村及大河村出土的遗存是高粱的,主要有卫斯和李璠等人。卫斯所举理由太分散,从史前到史后放在一起讨论,其实史后的文献无论怎样征引 ( 如同意清人程瑶田之说,稷即是高粱,把高粱的时间提前了 ) 正如宋湛庆所指出的,还差 3000 余年的空白,不能填补。不象粟、黍、稻、麦等,从史前至有文字以后,一直连绵不绝。卫斯所引中国农科院资源所做的中国高粱和印度高粱杂交不能结实或结实率很低的报告,这种杂交试验不能用以证明中国或印度的高粱各自独立起源,例如籼稻和粳稻,同是栽培稻下的两个亚种,它们相互间也不能杂交或结实率极低,二者却同在中国一起种植,在同一遗址中发现。卫文又引美国学者戈登·休斯的文章,说中国早在纪元前 2 500 年即已开始种植高粱了。殊不知休斯所据的不是他另有发掘发现,不过是引用中国的材料而已,这种引证不过是转个弯路而已。 卫斯另一理由和李璠相同,而以李璠更为详细。
李璠肯定荆村和大河村的高粱最重要的理由有三点,一是据清人文献记述,山西有一种很容易掉粒的高粱,农民称之为“鬼秫秫”,说这就是高粱的野生种;二是蒋名川告诉他,我国南北各地都有野生高粱分布,农民称之为“风落高粱”,即风一吹,很容易掉粒的意思。三是,他亲自到西南、华南一带考察,果然发现很多与栽培高粱远缘的多年生野生高粱,分布在山坡草地、河岸潮湿处、石隙中,他从而推断:“那些分布在耕地的野高粱 ( 鬼秫秫 ) ,应该是栽培高粱的原始类型,而那些多年生的‘拟高粱’之类,则是栽培型的近缘野生种。” 这种推论,看似有科学依据,又是实地调查结果,但作出这样的推理,则经不起推敲。因为作者并没有请植物学分类专家鉴定这些多年生野生高粱的准确学名,它们各自的染色体组数目,足以说明是栽培高粱的祖先种,缺少这关键的一步,就没有说服力。好比全世界有 20 来种野生稻,中国也有 3 种,都与栽培稻同一个“属” (Oryza) ,它们的染色体组很多不相同,只有普通野生稻才是栽培稻的野生祖先种。
关于鬼秫秫及风落高粱,并非只是中国有,国外也有,也并非只是高粱有,其他作物也有,名称不同而已。非洲的苏丹以及埃塞俄比亚等地的栽培高粱地里,都有类似“风落高粱”的野种,英译“ shattercane ”,中文可译为“掉粒株”,也即容易落粒之意,和风落高粱同义,是高粱地的一种杂草。有趣的是,这种“掉粒株”的杂草高粱还有模拟特性,如在密集穗的高粱田里,它们也是密集穗高粱,在散穗型田里,它们也是散穗型高粱。哈伦认为它们来自两条途径,一是从栽培型高粱演化而来;二是从栽培高粱和野生种高粱杂交而来。 水稻、燕麦、大麦、黍等也都有各自的杂草型种系,跟随着栽培种生长,它们是对人力选择 ( 产生人所期望的品种 ) 的一种反选择 ( 人所不喜欢的种系 ) 的产物。不论是从栽培种分化而来或和野生种杂交而来,只要人们携带种子移居到新的田地种植,杂草种系便紧跟着在新田地里繁殖生长,故不能视为高粱的祖先野生种。
笔者 ( 游修龄 ) 的看法与安志敏及黄其煦两位相同,认为高粱在中国的栽培历史虽然很长,但到目前为止,不能认为在新石器时期已经栽培。笔者也曾在河南省博物馆看到过郑州大河村的“高粱”标本,觉得与其说是高粱,不如说是大麻子更来得可信。李璠的书里附有一张照片,把现代高粱种子和出土的炭化物并列,用以证明炭化物即是高粱。但这种照片并没有可比性。因为大麻种子和高粱种子的大小差不多,如果把大麻种子、高粱种子和炭化物放在一起,试问炭化物更近似那一种?恐怕大麻子更象炭化物。所以这种简单的对比是没有说服力的。大麻是新石器时期早已利用和栽培的纤维兼食用植物,从考古发掘到文字记述,一直连绵不断,不像高粱存在 3 000 来年的空白。大麻是雌雄异株的植物,在新石器时期人们利用雄株的纤维纺织,利用雌株的种子作粮食,这种传统应该还可以追溯到原始采集时期。大麻织物在南北新石器遗址都有发现,种子则甚少,是因种子较难保存之故。推测总不是确凿的,最好的方法是对大麻和高粱的种子都进行炭化处理,用灰象分析法得知其元素成分,再拿出土炭化物也经灰象分析,所得成分与大麻或高粱的结果对照,便可以充分肯定了。如果不进行这种分析,光是作论证的推断,是事倍功半的办法,也很难使人信服。
二、蚕豆问题
蚕豆 (Vicia faba 2n = 14) 及花生和芝麻系 20 世纪 50 年代末同时在浙江吴兴钱山漾新石器遗址出土,标本送给当时浙江农学院种子教研组鉴定,鉴定书附见于“吴兴钱山漾遗址第一、二次发掘报告” ( 《考古学报》 1960 , 2 期 ) ,鉴定书的文字比较慎重,不作肯定的结论,但报告正文则认为浙江在新石器晚期已有这三种作物栽培,并认为它们不是从外国传入,而是起源地。因而蚕豆 ( 以及花生、芝麻 ) 原产浙江很快广泛流传,并被写入有关的专著或报刊中。虽然同时也有人表示怀疑,但肯定的宣传超过了怀疑反对的意见。直到 90 年代出版的专书还有引用,笔者因而认为有必要加以澄清。
笔者也曾去浙江省博物馆观察“蚕豆”的两颗种子,埋藏在一个密封透明的小匣子里,露出两颗种子的外形轮廓,与国内以前刊登的照片一样。匣子是不可以打开的,据管理人介绍,这两颗种子只有种皮,没有了“肉” ( 即子叶 ) ,也就没有了“种脐” (hilum) , 而种脐是鉴定是否蚕豆的唯一最重要的依据。因蚕豆种脐的特点是其宽度几乎和种子宽度相等,呈两头尖的眉毛状。没有种脐,就无法鉴定。退一步说,假如出土的确是蚕豆,它在四五千年前即已栽培了,却又“消失”了几千年,直到宋代或略早些,才出现于四川的文献记载,历史上的各种作物,只有栽培地区广狭不同,重要性有升有降,名称因地区有所不同,决不会“消失”了几千年而重新出现,则它们的种子从何而来?
对比国外的报道,欧亚大陆新石器时代出土的蚕豆,年代甚早。据 Hopf 对中东和欧洲蚕豆出土遗址的登录 ( 至 1986 年止 ) 一共有 18 个国家 71 处遗址,包括前陶新石器、新石器早期、新石器晚期、及青铜早、中、晚期共 6 个时期。最早的前陶新石器遗址都集中在中东以色列、叙利亚、伊拉克这一带,以色列的耶太 (Yiftahel) 遗址年代为公元前 6 500 ~ 6 000 年,到新石器晚期及青铜时期,蚕豆已传遍地中海沿岸各国,尤以意大利、希腊为集中。
耶太遗址 (1983) 一座房子里出土了一堆约 2 600 颗炭化蚕豆种子 ( 图 2) , 1984 年又在邻近一所房子里发现 150 多颗蚕豆种子。
蚕豆的种子有小粒型、中粒型和大粒型三种,小粒型是最原始的粒型,经过人工选择,逐渐形成中粒和大粒型。耶太遗址的种子都是小粒型,虽然是早期的种子,但小粒型蚕豆至今仍有栽培。钱山漾遗址的“蚕豆”,大小和当地现在栽培的蚕豆相似,属中粒偏大,从颜色看,不是炭化种子,那天同笔者一起去看种子的日本友人开玩笑说,这种子象新鲜的种皮!
栽培蚕豆 (Vicia faba) 应该来自野生种的蚕豆,但蚕豆的野生祖先种至今未能肯定,有一个野生种 Vicia pliniana , 被认为是蚕豆的祖先种,但没有取得一致认可。另外还有 4 或 5 个野生种,分布在东南欧地中海盆地和西南亚等处,它们同栽培种都不能杂交。中国迄今为止没有发现蚕豆野生种的报道,但象稻、粟、黍、大豆等作物,在中国有大量野生种的分布。
三、花生问题
花生 (Arachis hypogaea,2n=40) 问题和蚕豆不同,蚕豆只限于国内传播,花生则扩大到国外。除去钱山漾遗址出土花生以外,江西修水山背遗址也出土了花生,实物标本现存江西省博物馆,到 1981 年又报道了广西宾阳县双桥村出土了距今 10 万年前的花生化石,《农业考古》杂志上刊登了该花生籽粒的图片,这一“发现”,更给良渚和山背发现的花生增添了“支援”力量,似乎证明了良渚和山背的花生有着十分久远的历史根源,花生属中国原产的理由更有力了。引起了国外学者的注目,纷纷写信询问发现的详细经过。国内经过赵仲如、周和平和周国兴等对花生化石进行剖析,认为是一种陶制工艺品,湖南醴陵、江西、江苏宜兴和广西桂林等地,都有制作过供小孩玩耍或作为工艺品的陶花生,才结束了这一闹剧。宾阳花生化石闹剧结束后,良渚和修水的花生仍有人认可,张小华为文论说这两处花生的发现,是中国古代与美洲早已有文化交往的证明。张文又引起 李约瑟 博士、美国海洋考古学家莫里亚蒂博士及澳大利亚大洋洲史前文化专家贝尔 伍德 博士等的重视,他们认为花生物证是中国与美洲交往研究中很有价值的参考,中国与美洲交往之谜已经揭开,花生物证非常重要等。但林华东指出 ,张文所举的均是一些早被学术界所否定过的东西, 4 000 年前从南美洲玻利维亚越洋到中国,工具只有独木舟,又没有导航设备,航行时间至少需半年以上,花生是有生命的东西,恐怕早已被海水浸泡,失去发芽力了。
美国奥利根大学地理系教授约尼逊 (Carl Jhonnessen) 长时间来从事美洲作物传入亚洲时间的研究,他认为象玉米、向日葵、花生、番茄等作物,传入亚洲和中国的时间都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后,是太迟了,应该早得多。当他从中国文献中看到浙江、江西有新石器时代出土的花生以后,便亲自跑到浙江博物馆和江西博物馆考察花生标本,作了形态鉴定,对江西的实物认为可以肯定是花生,对浙江的实物因标本本身不全,认为难以肯定。因为江西的实物可肯定为花生,因而他也主张花生在新石器晚期已传入中国。他又从文献上看到中国古籍《南方草木状》中的“千岁子”是花生的别名,他认为在文献上也已找到花生早于哥伦布之前即已传入中国的证据。笔者不同意他的观点,虽经再三阐释,仍然无法令他接受,这是难怪的,因他对中国的文献和历史太陌生,而中国的文献和有关历史对于判断花生问题是极为重要的。笔者认为花生问题,可以用反证法分析,即假定出土的实物是花生,有以下一些疑难无法解答:
第一,花生的原产地在南美洲,以玻利维亚为中心,向周边的秘鲁、巴西、危地马拉、阿根廷扩散传播。秘鲁出土迄今最早的花生在公元前 2000 ~ 3000 年,花生的祖先野生种花生基本上分布在以玻利维亚为中心及其周边地区。南美的花生是由操阿拉瓦克语 (Arawakan) 的印地安人所驯化栽培。南美的花生“属” (Arachis) 共有 70 多个“种” (species) ,大部分没有被研究,已知的花生栽培种经过人们的驯化选择,共有两个“亚种” (subspecies) ,和四个“变种” (variety) ,巴西亚玛逊河多雨地带还有一种多年生的花生,专作饲料栽培。南美的花生资源如此丰富和多样性,仅凭浙赣两处有花生子粒出土,就说花生是中国原产,显然太过简单化了。
第二,南美洲的花生都是一年生的,它们分布在半干旱多风少雨的地区,花生的植株形态和生理特征无一不显示它对环境的巧妙适应性。它的茎蔓是匐伏在地面生长的,这可以使它适应干旱多风的环境,植株直立容易被风吹倒。花生的羽状复叶由两对即四片小叶组成,到傍晚日落不再进行光合作用时,两对小叶即闭合起来,紧贴于地面,蔓生的茎和会闭合的复叶,可以减少水分在夜间的蒸发。一旦开花授了精,这受精的子房 ( 后来的花生荚 ) 即钻入地下的沙土里慢慢发育成实。如果在地面结荚,那么,嫩荚裸露在干旱多风的条件下,水分很快将被风吹失,无法正常结实了。花生的学名 Arachis hypogaea , Arachis 是指结荚, hypogea 是地下,合起来即指在地下结荚的植物。新石器时期的浙江和江西,并非多风干旱的地区,而是多雨水、土质黏重适宜于稻作的环境,不可能是花生的原产地,如果是的话,上述花生的形态结构和生理特性,就成了无的放矢,不解之谜。花生初引进栽培时,必须种植在沙性、排水良好的轻松土壤,便是这个道理。原产地不能成立,新石器时期不可能越洋传入,两个最重要的条件都难以成立,单凭花生的子实出土,孤立的证据是难以成立的,需要另作解释。
四、芝麻问题
芝麻 (Sesaum indicum,2n=26) 是个古老的作物,但它的野生种迄今不明,印度、中国和日本被认为是芝麻的次生中心。良渚出土的种子曾被鉴定为芝麻,和花生、蚕豆一样,引来许多怀疑意见,后来在苏南浙北同属良渚文化的其他遗址中陆续发现这种“芝麻”种子,经鉴定是甜瓜种子,才结束了这个问题,可是在新出版的书刊中仍然误传着。被误认为是芝麻的原因是芝麻和甜瓜的种子非常相似,分开看,容易误认,放在一起比较,才能区别。简要地说,芝麻的种子,其基部大的一端,呈钝圆而平,甜瓜的种子,其基部大的一端,呈圆而尖形。 ( 图 4-25) 李璠在其《中国栽培植物发展史》中附有一张钱山漾遗址出土的“芝麻”照片,种子的基部圆而带尖,恰恰是典型的甜瓜子 ( 该书第 85 页 ) 。李为了论证古代单音词“麻”是脂麻,不是大麻,作了一些错误的判断,一是文字分析的误解,说“‘麻’字是由‘广’和‘林’两部构成,意思是指人类在其居住周围栽培的茂盛植物。…… 大家知道,由于脂麻种子生食起来也很香美,不难设想,原始社会的先民在采集野生植物过程中当其发现这种可生食又很美味的麻子时,…… 因此在原始农业时期,在每个洞房周围,人们首先广植脂麻也应当是人民生活自然的。”李不知道“麻”的古字,即在甲骨文和金文中,本来写作“广”下从两片被剥离的麻皮,作“ ”状,到楷书中,因两片麻皮的笔划带半圆形,书写不便,被简化为从双木。这在较为详细的字典中都有解释,并附带指出双木是误写。连《说文解字》都不去翻查一下,就作这种拆字论证,是很不严肃的。李根据自己的错误判断,反而指责前人正确的东西是“为什么长期以来有许多人竟把大麻当作谷食之麻呢?这当然是受汉儒注《尔雅》等经书脱离实际、只凭主观臆断的影响。”这里,主观臆断的不是古人,恰恰是李本人。李文考证的差错,不只这些,因与本节的内容无关,就不一一指出。
产生上述种种问题的原因很复杂,有些是正常的属于学术争鸣的问题,有些显然出于认识水平,有些是对国外同类研究了解不多,仅就国内情况作出推断,显得不够全面。反映了农业起源研究投入的人力太少,队伍还较单薄,学科交流虽在进行,相互吸收学习不够。
http://economy.guoxue.com/article.php/18691
从出土的地点、次数和数量看,炭化稻谷 ( 米 ) 最多,粟和黍次之,其他作物比较零散。粟黍和稻恰恰是远古时代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两大农业中心的主要栽培作物。稻和粟之得以较多保存下来,归因于二者都有较厚的颖壳保护,不容易腐朽。关于粟黍和稻作的起源和相关问题,以及其他薯类、纤维类、豆类、瓜菜类作物的驯化栽培,在本章第二、三节和第五节已经分别予以讨论。
核桃、酸枣、梅、杏等这时仍属采集的木本食物,不属栽培范围。莲子和菱是水生植物,也是采集对象,尚未进入栽培。薏苡和菜子 ( 十字花科 ) 是否也属栽培作物,难以肯定。因为它们进入栽培以后,采集和栽植可以共存很长时期。没有实物出土,但从分布和文献记载上看,应该早有采集或栽培的是菰,希望今后有菰的种子出土。葛是野生资源极为丰富的植物,迄今所见最早的葛布是吴县草鞋山遗址出土的三块葛布残片,时间距今 6 000 年,葛的野生资源甚为丰富,极便采集,进入栽培当在有史以后,且和采集并存。对这些未进入栽培的植物,这里不作讨论。
成问题的作物有高粱、蚕豆、花生和芝麻。考古出土的某些遗存物,分别被鉴定为高粱、蚕豆、花生和芝麻;尽管考古界和农史界不少人提出质疑,但已经广泛宣传流布,为国内外有关书刊所引用,导致了紊乱,因而需要进行必要的讨论。
一、高粱问题
高粱是个充满争议的作物。它在中国的栽培历史很早,虽然早不过稻粟,但有许多研究者提出种种证据,把高粱的时间提前到新石器时代,最后主张高粱原产中国为止。另一方面,也有不少学者认为这些新石器出土的所谓炭化“高粱”,其实并不是高粱。《农业百科全书·农史卷》高粱条目作者宋湛庆指出,甘肃民乐县六坝乡东灰山新石器遗址发现 5 种炭化籽粒,其中一种被鉴定为高粱,是有问题的,因这“和文献记述存在 3 300 多年的差距,是否可信,仍需进一步研究” 。由于存在文献记述和出土“高粱”之间有 3 000 多年空白,有的学者乃把古籍上单音词之“粱”字 ( 如《诗经》 ) ,考证成高粱,尽力使之提前 ( 芝麻也有类似问题,详后 ) 。
陕西咸阳马泉公社 (1975) 发现一座汉墓,内有 11 个陶罐,装满谷子、糜子、大麦及高粱。又在咸阳汉高祖陪葬墓陶仓内发现高粱。这是可信的考古出土高粱。 又,据《考古学报》 1957 年第 1 期报道,河北石家庄市庄村战国遗址出土有炭化高粱两堆,比上述汉代墓葬的高粱稍早,是迄今为止最早的出土记录了。因为这些都是有史以后的事,不属本节讨论的范围,就不多谈了。
新石器时代出土的“高粱”,引起争议、也是最重要的,有两处遗址,一是 1931 年在山西万荣荆村遗址出土的炭化谷物,先是鉴定为黍稷及黍稷的壳皮,毕晓普认为是黍 (Panicum miliaceum) 及高粱 (Sorghum vulgare) ;后于 1943 年由日本学者高桥基生鉴定为粟 (Setaria italica) 及高粱 (Andropogon sorghum var.vulgaris) 。似乎高粱已属肯定。但黍、稷子实比高粱的子实要小,何以一度全被鉴定为黍稷?后来又分别鉴定为黍及高粱?由于为荆村遗址的标本已不存在,无法进行继续研究鉴定。另外,安志敏指出荆村遗址不能视为全属仰韶文化,还包括龙山早期即庙底沟二期文化的遗存,炭化粮食究竟属那一文化,尚无从判断。到 1970 年代,又在河南郑州市大河村遗址发现炭化谷物,被认为是高粱。 安志敏为文表示怀疑,指出“所谓高粱遗存的发现确实不少,它们的时代包括新石器、西周、战国、汉代和唐代,似乎高粱是我国产生较早的传统谷物,不过,这里还存在不少问题。……目前考古发现中的所谓高粱,还不能作为肯定的证据” 。黄其煦对于高粱问题也表示怀疑,说“尽管荆村的材料我们还提不出什么有力的否定意见,但由于大河村的材料我认为是靠不住的,因而荆村的发现目前至多还只能算是孤证” 。
赞成荆村及大河村出土的遗存是高粱的,主要有卫斯和李璠等人。卫斯所举理由太分散,从史前到史后放在一起讨论,其实史后的文献无论怎样征引 ( 如同意清人程瑶田之说,稷即是高粱,把高粱的时间提前了 ) 正如宋湛庆所指出的,还差 3000 余年的空白,不能填补。不象粟、黍、稻、麦等,从史前至有文字以后,一直连绵不绝。卫斯所引中国农科院资源所做的中国高粱和印度高粱杂交不能结实或结实率很低的报告,这种杂交试验不能用以证明中国或印度的高粱各自独立起源,例如籼稻和粳稻,同是栽培稻下的两个亚种,它们相互间也不能杂交或结实率极低,二者却同在中国一起种植,在同一遗址中发现。卫文又引美国学者戈登·休斯的文章,说中国早在纪元前 2 500 年即已开始种植高粱了。殊不知休斯所据的不是他另有发掘发现,不过是引用中国的材料而已,这种引证不过是转个弯路而已。 卫斯另一理由和李璠相同,而以李璠更为详细。
李璠肯定荆村和大河村的高粱最重要的理由有三点,一是据清人文献记述,山西有一种很容易掉粒的高粱,农民称之为“鬼秫秫”,说这就是高粱的野生种;二是蒋名川告诉他,我国南北各地都有野生高粱分布,农民称之为“风落高粱”,即风一吹,很容易掉粒的意思。三是,他亲自到西南、华南一带考察,果然发现很多与栽培高粱远缘的多年生野生高粱,分布在山坡草地、河岸潮湿处、石隙中,他从而推断:“那些分布在耕地的野高粱 ( 鬼秫秫 ) ,应该是栽培高粱的原始类型,而那些多年生的‘拟高粱’之类,则是栽培型的近缘野生种。” 这种推论,看似有科学依据,又是实地调查结果,但作出这样的推理,则经不起推敲。因为作者并没有请植物学分类专家鉴定这些多年生野生高粱的准确学名,它们各自的染色体组数目,足以说明是栽培高粱的祖先种,缺少这关键的一步,就没有说服力。好比全世界有 20 来种野生稻,中国也有 3 种,都与栽培稻同一个“属” (Oryza) ,它们的染色体组很多不相同,只有普通野生稻才是栽培稻的野生祖先种。
关于鬼秫秫及风落高粱,并非只是中国有,国外也有,也并非只是高粱有,其他作物也有,名称不同而已。非洲的苏丹以及埃塞俄比亚等地的栽培高粱地里,都有类似“风落高粱”的野种,英译“ shattercane ”,中文可译为“掉粒株”,也即容易落粒之意,和风落高粱同义,是高粱地的一种杂草。有趣的是,这种“掉粒株”的杂草高粱还有模拟特性,如在密集穗的高粱田里,它们也是密集穗高粱,在散穗型田里,它们也是散穗型高粱。哈伦认为它们来自两条途径,一是从栽培型高粱演化而来;二是从栽培高粱和野生种高粱杂交而来。 水稻、燕麦、大麦、黍等也都有各自的杂草型种系,跟随着栽培种生长,它们是对人力选择 ( 产生人所期望的品种 ) 的一种反选择 ( 人所不喜欢的种系 ) 的产物。不论是从栽培种分化而来或和野生种杂交而来,只要人们携带种子移居到新的田地种植,杂草种系便紧跟着在新田地里繁殖生长,故不能视为高粱的祖先野生种。
笔者 ( 游修龄 ) 的看法与安志敏及黄其煦两位相同,认为高粱在中国的栽培历史虽然很长,但到目前为止,不能认为在新石器时期已经栽培。笔者也曾在河南省博物馆看到过郑州大河村的“高粱”标本,觉得与其说是高粱,不如说是大麻子更来得可信。李璠的书里附有一张照片,把现代高粱种子和出土的炭化物并列,用以证明炭化物即是高粱。但这种照片并没有可比性。因为大麻种子和高粱种子的大小差不多,如果把大麻种子、高粱种子和炭化物放在一起,试问炭化物更近似那一种?恐怕大麻子更象炭化物。所以这种简单的对比是没有说服力的。大麻是新石器时期早已利用和栽培的纤维兼食用植物,从考古发掘到文字记述,一直连绵不断,不像高粱存在 3 000 来年的空白。大麻是雌雄异株的植物,在新石器时期人们利用雄株的纤维纺织,利用雌株的种子作粮食,这种传统应该还可以追溯到原始采集时期。大麻织物在南北新石器遗址都有发现,种子则甚少,是因种子较难保存之故。推测总不是确凿的,最好的方法是对大麻和高粱的种子都进行炭化处理,用灰象分析法得知其元素成分,再拿出土炭化物也经灰象分析,所得成分与大麻或高粱的结果对照,便可以充分肯定了。如果不进行这种分析,光是作论证的推断,是事倍功半的办法,也很难使人信服。
二、蚕豆问题
蚕豆 (Vicia faba 2n = 14) 及花生和芝麻系 20 世纪 50 年代末同时在浙江吴兴钱山漾新石器遗址出土,标本送给当时浙江农学院种子教研组鉴定,鉴定书附见于“吴兴钱山漾遗址第一、二次发掘报告” ( 《考古学报》 1960 , 2 期 ) ,鉴定书的文字比较慎重,不作肯定的结论,但报告正文则认为浙江在新石器晚期已有这三种作物栽培,并认为它们不是从外国传入,而是起源地。因而蚕豆 ( 以及花生、芝麻 ) 原产浙江很快广泛流传,并被写入有关的专著或报刊中。虽然同时也有人表示怀疑,但肯定的宣传超过了怀疑反对的意见。直到 90 年代出版的专书还有引用,笔者因而认为有必要加以澄清。
笔者也曾去浙江省博物馆观察“蚕豆”的两颗种子,埋藏在一个密封透明的小匣子里,露出两颗种子的外形轮廓,与国内以前刊登的照片一样。匣子是不可以打开的,据管理人介绍,这两颗种子只有种皮,没有了“肉” ( 即子叶 ) ,也就没有了“种脐” (hilum) , 而种脐是鉴定是否蚕豆的唯一最重要的依据。因蚕豆种脐的特点是其宽度几乎和种子宽度相等,呈两头尖的眉毛状。没有种脐,就无法鉴定。退一步说,假如出土的确是蚕豆,它在四五千年前即已栽培了,却又“消失”了几千年,直到宋代或略早些,才出现于四川的文献记载,历史上的各种作物,只有栽培地区广狭不同,重要性有升有降,名称因地区有所不同,决不会“消失”了几千年而重新出现,则它们的种子从何而来?
对比国外的报道,欧亚大陆新石器时代出土的蚕豆,年代甚早。据 Hopf 对中东和欧洲蚕豆出土遗址的登录 ( 至 1986 年止 ) 一共有 18 个国家 71 处遗址,包括前陶新石器、新石器早期、新石器晚期、及青铜早、中、晚期共 6 个时期。最早的前陶新石器遗址都集中在中东以色列、叙利亚、伊拉克这一带,以色列的耶太 (Yiftahel) 遗址年代为公元前 6 500 ~ 6 000 年,到新石器晚期及青铜时期,蚕豆已传遍地中海沿岸各国,尤以意大利、希腊为集中。
耶太遗址 (1983) 一座房子里出土了一堆约 2 600 颗炭化蚕豆种子 ( 图 2) , 1984 年又在邻近一所房子里发现 150 多颗蚕豆种子。
蚕豆的种子有小粒型、中粒型和大粒型三种,小粒型是最原始的粒型,经过人工选择,逐渐形成中粒和大粒型。耶太遗址的种子都是小粒型,虽然是早期的种子,但小粒型蚕豆至今仍有栽培。钱山漾遗址的“蚕豆”,大小和当地现在栽培的蚕豆相似,属中粒偏大,从颜色看,不是炭化种子,那天同笔者一起去看种子的日本友人开玩笑说,这种子象新鲜的种皮!
栽培蚕豆 (Vicia faba) 应该来自野生种的蚕豆,但蚕豆的野生祖先种至今未能肯定,有一个野生种 Vicia pliniana , 被认为是蚕豆的祖先种,但没有取得一致认可。另外还有 4 或 5 个野生种,分布在东南欧地中海盆地和西南亚等处,它们同栽培种都不能杂交。中国迄今为止没有发现蚕豆野生种的报道,但象稻、粟、黍、大豆等作物,在中国有大量野生种的分布。
三、花生问题
花生 (Arachis hypogaea,2n=40) 问题和蚕豆不同,蚕豆只限于国内传播,花生则扩大到国外。除去钱山漾遗址出土花生以外,江西修水山背遗址也出土了花生,实物标本现存江西省博物馆,到 1981 年又报道了广西宾阳县双桥村出土了距今 10 万年前的花生化石,《农业考古》杂志上刊登了该花生籽粒的图片,这一“发现”,更给良渚和山背发现的花生增添了“支援”力量,似乎证明了良渚和山背的花生有着十分久远的历史根源,花生属中国原产的理由更有力了。引起了国外学者的注目,纷纷写信询问发现的详细经过。国内经过赵仲如、周和平和周国兴等对花生化石进行剖析,认为是一种陶制工艺品,湖南醴陵、江西、江苏宜兴和广西桂林等地,都有制作过供小孩玩耍或作为工艺品的陶花生,才结束了这一闹剧。宾阳花生化石闹剧结束后,良渚和修水的花生仍有人认可,张小华为文论说这两处花生的发现,是中国古代与美洲早已有文化交往的证明。张文又引起 李约瑟 博士、美国海洋考古学家莫里亚蒂博士及澳大利亚大洋洲史前文化专家贝尔 伍德 博士等的重视,他们认为花生物证是中国与美洲交往研究中很有价值的参考,中国与美洲交往之谜已经揭开,花生物证非常重要等。但林华东指出 ,张文所举的均是一些早被学术界所否定过的东西, 4 000 年前从南美洲玻利维亚越洋到中国,工具只有独木舟,又没有导航设备,航行时间至少需半年以上,花生是有生命的东西,恐怕早已被海水浸泡,失去发芽力了。
美国奥利根大学地理系教授约尼逊 (Carl Jhonnessen) 长时间来从事美洲作物传入亚洲时间的研究,他认为象玉米、向日葵、花生、番茄等作物,传入亚洲和中国的时间都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后,是太迟了,应该早得多。当他从中国文献中看到浙江、江西有新石器时代出土的花生以后,便亲自跑到浙江博物馆和江西博物馆考察花生标本,作了形态鉴定,对江西的实物认为可以肯定是花生,对浙江的实物因标本本身不全,认为难以肯定。因为江西的实物可肯定为花生,因而他也主张花生在新石器晚期已传入中国。他又从文献上看到中国古籍《南方草木状》中的“千岁子”是花生的别名,他认为在文献上也已找到花生早于哥伦布之前即已传入中国的证据。笔者不同意他的观点,虽经再三阐释,仍然无法令他接受,这是难怪的,因他对中国的文献和历史太陌生,而中国的文献和有关历史对于判断花生问题是极为重要的。笔者认为花生问题,可以用反证法分析,即假定出土的实物是花生,有以下一些疑难无法解答:
第一,花生的原产地在南美洲,以玻利维亚为中心,向周边的秘鲁、巴西、危地马拉、阿根廷扩散传播。秘鲁出土迄今最早的花生在公元前 2000 ~ 3000 年,花生的祖先野生种花生基本上分布在以玻利维亚为中心及其周边地区。南美的花生是由操阿拉瓦克语 (Arawakan) 的印地安人所驯化栽培。南美的花生“属” (Arachis) 共有 70 多个“种” (species) ,大部分没有被研究,已知的花生栽培种经过人们的驯化选择,共有两个“亚种” (subspecies) ,和四个“变种” (variety) ,巴西亚玛逊河多雨地带还有一种多年生的花生,专作饲料栽培。南美的花生资源如此丰富和多样性,仅凭浙赣两处有花生子粒出土,就说花生是中国原产,显然太过简单化了。
第二,南美洲的花生都是一年生的,它们分布在半干旱多风少雨的地区,花生的植株形态和生理特征无一不显示它对环境的巧妙适应性。它的茎蔓是匐伏在地面生长的,这可以使它适应干旱多风的环境,植株直立容易被风吹倒。花生的羽状复叶由两对即四片小叶组成,到傍晚日落不再进行光合作用时,两对小叶即闭合起来,紧贴于地面,蔓生的茎和会闭合的复叶,可以减少水分在夜间的蒸发。一旦开花授了精,这受精的子房 ( 后来的花生荚 ) 即钻入地下的沙土里慢慢发育成实。如果在地面结荚,那么,嫩荚裸露在干旱多风的条件下,水分很快将被风吹失,无法正常结实了。花生的学名 Arachis hypogaea , Arachis 是指结荚, hypogea 是地下,合起来即指在地下结荚的植物。新石器时期的浙江和江西,并非多风干旱的地区,而是多雨水、土质黏重适宜于稻作的环境,不可能是花生的原产地,如果是的话,上述花生的形态结构和生理特性,就成了无的放矢,不解之谜。花生初引进栽培时,必须种植在沙性、排水良好的轻松土壤,便是这个道理。原产地不能成立,新石器时期不可能越洋传入,两个最重要的条件都难以成立,单凭花生的子实出土,孤立的证据是难以成立的,需要另作解释。
四、芝麻问题
芝麻 (Sesaum indicum,2n=26) 是个古老的作物,但它的野生种迄今不明,印度、中国和日本被认为是芝麻的次生中心。良渚出土的种子曾被鉴定为芝麻,和花生、蚕豆一样,引来许多怀疑意见,后来在苏南浙北同属良渚文化的其他遗址中陆续发现这种“芝麻”种子,经鉴定是甜瓜种子,才结束了这个问题,可是在新出版的书刊中仍然误传着。被误认为是芝麻的原因是芝麻和甜瓜的种子非常相似,分开看,容易误认,放在一起比较,才能区别。简要地说,芝麻的种子,其基部大的一端,呈钝圆而平,甜瓜的种子,其基部大的一端,呈圆而尖形。 ( 图 4-25) 李璠在其《中国栽培植物发展史》中附有一张钱山漾遗址出土的“芝麻”照片,种子的基部圆而带尖,恰恰是典型的甜瓜子 ( 该书第 85 页 ) 。李为了论证古代单音词“麻”是脂麻,不是大麻,作了一些错误的判断,一是文字分析的误解,说“‘麻’字是由‘广’和‘林’两部构成,意思是指人类在其居住周围栽培的茂盛植物。…… 大家知道,由于脂麻种子生食起来也很香美,不难设想,原始社会的先民在采集野生植物过程中当其发现这种可生食又很美味的麻子时,…… 因此在原始农业时期,在每个洞房周围,人们首先广植脂麻也应当是人民生活自然的。”李不知道“麻”的古字,即在甲骨文和金文中,本来写作“广”下从两片被剥离的麻皮,作“ ”状,到楷书中,因两片麻皮的笔划带半圆形,书写不便,被简化为从双木。这在较为详细的字典中都有解释,并附带指出双木是误写。连《说文解字》都不去翻查一下,就作这种拆字论证,是很不严肃的。李根据自己的错误判断,反而指责前人正确的东西是“为什么长期以来有许多人竟把大麻当作谷食之麻呢?这当然是受汉儒注《尔雅》等经书脱离实际、只凭主观臆断的影响。”这里,主观臆断的不是古人,恰恰是李本人。李文考证的差错,不只这些,因与本节的内容无关,就不一一指出。
产生上述种种问题的原因很复杂,有些是正常的属于学术争鸣的问题,有些显然出于认识水平,有些是对国外同类研究了解不多,仅就国内情况作出推断,显得不够全面。反映了农业起源研究投入的人力太少,队伍还较单薄,学科交流虽在进行,相互吸收学习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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