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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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国商业与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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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huns 周四 五月 06, 2010 12:23 am

楚国商业与货币

  战国时期,楚国疆域几乎囊括半个中国,故其物产丰富,商业活跃,在战国时代的各国经济贸易中举足轻重。《荀子·王制》记:“南海则有羽翮、齿甲、曾青、丹干焉,然而中国得而财之。”此南海,当泛指居南方的楚国广阔疆域。当时楚国输往中原和其他各地的物品,除了荀子所述产品外,还有谷类、丝织品、漆器、玑、珠等,以及“金木竹箭”《国语·楚语下》。)、“长松、文梓、[]、[]、豫章”、“鱼鳖、鼋、鼍”(《战国策·宋卫策》。)、“洞庭之鳟”、“云梦之芹”、“云梦之柚”(《吕氏春秋·本味》。)、“江陵千树桔”(《史记·货殖列传》。)等土特产品。根据考古发掘资料证明,楚国丝织品还远销到今西伯利亚地区(据C.N.鲁金科著、潘孟陶译《论中国与阿尔泰部落的古代关系》(《考古学报》1957年第2期)载,在西伯利亚地区阿尔泰巴泽雷克古代游牧民族的贵族墓葬中发现有与楚国相同的龙凤纹绣丝织物。

  杰里米·戴维森《越南近年来的考古活动》(《考古学参考资料》(1979年第2辑)。称,约公元前5世纪左右的东山时期,文郎文化在东南亚一带传播,出现了铁器和漆器。此铁器、漆器可能是从楚国输传过去的。《史记·南越列传》记赵佗语:“高帝立我,通使物,今高后听谗臣,别异蛮夷,隔绝器物,此必长沙王计也。”此器物,即铁器,可见汉初继承楚国传统政策,并未禁止中国铁器的南运,战国时期楚国铁器、漆器等物品输往今越南一带是可信的。

  在频繁的贸易中,楚国也从中原等各地输入各种物品。如“秦篝齐缓,郑绵络些”、“晋制犀比,费百日些”(《楚辞·招魂》。)、“吴酸蒿蒌,不沾薄只”、“吴醴白[],和楚沥只”(《楚辞·大招》。)、“操吴戈兮披犀甲,车错毂兮短兵接”《楚辞·九歌·国殇》。)等土特产品,则来自秦、郑、晋、吴等国。如前所述,我国玻璃生产始自西周,然楚国玻璃则自春秋末战国初兴起,其中“晴蜓眼”式的琉璃珠,其纹饰、颜色与西方同类的玻璃珠相同,可见由于楚国与南亚地区早就存在经济文化往来,西方的玻璃工艺也就经过南亚地区而传入楚国了。

  由于商业发达,所以战国时楚国商人活跃,除了一般商人外,还有官商。一般商人,如《韩非子·内储说下》所说的“昭奚恤令吏执贩茅者而问之”的“贩茅者”,就是经营小本生意的一般商贩。又如《庄子·外物》所说的“索我于枯鱼之肆”,则是这类小商人所经营的店铺。官商,最典型的是1957年和1960年在安徽寿县发现的鄂君启节所提供的证据。它的发现,“为研究古代用节方法、制度和楚国地理、水陆交通及政治、经济状况,提供了珍贵资料”殷涤非、罗长铭《寿县出土的“鄂君启金节”》(《文物参考资料》1956年第4期)。1960年又发现一枚,见《安徽日报》1961年2月23日。)鄂君,名启,因封于鄂(今湖北鄂州市),故称鄂君,是楚怀王时期的一个封君兼巨贾的大官商(启节铭文有“大司马邵(昭)易阝(阳)败晋币(师)于襄陵之 (岁)”记载,可知为楚怀王六年(公元前323年)之器。)鄂君启节,计舟节二、车节三,共五枚。节面有铭文。舟节铭文载:“屯三舟为 [](舸),五十[]。”车节铭文载:“车五十乘。”即规定鄂君启拥有车五十乘、船一百五十艘的庞大商队。车队、船队从鄂出发,可到达楚国各地,持有金节可“母(毋)政(征)”,享有免税的特权。惟马、牛、羊等例外,得由大府征税。同时,节文又规定:“母(毋)载金(铜)、革(皮革)、黾(竹箭)、箭。”可见军用物资是禁止出境的,反映了当时兼并战争的激烈。在时间上明确规定:“岁赢返。”即一年一往返,不得在外面长期停留。从启节上述各项规定看,说明入战国后,楚国随着商业的发展,在管理上也是很具体严格的。

  随着商品流通领域的扩大,货币也有进一步的发展。除了铜贝和其他铜币广泛流通外,金、银币也出现了。根据出土的情况看,已知的先秦金银币都是楚国的。

  金币是战国后大量发展起来的,战国晚期则达鼎盛。今湖北、安徽、江苏等地均有楚金币出土,“经初步统计,解放后出土的楚国金币已达3万余克。在出土的楚国金币中,以‘郢爰’的数量最多,所以,学术界过去一般以‘郢爰’作为楚国黄金货币的代称”(黄德馨《楚爰金研究》。)郢爰的“郢”,即郢都。1971年3月,江陵纪南城出土了一件郢爰,重175克,但在今河南淮阳、安徽寿县和江苏、山东等地亦出土了大量的金币,故有学者认为“郢爰的广泛铸行,是在楚都东迁以后”(张正明主编《楚文化志》。

  爰金取象于龟,除钤印“郢爰”外,还有钤印“陈爰”、“[]锾”、“鬲阝]爰”、“卢金”等币文与无字金版、金饼等。以银为币,是楚国独创。1974年在河南扶沟出土了18块铲状银币(银布)(《河南扶沟古城村出土一大批楚金币》(《文物》1980年第10期)),就是楚国制造银币的物证。币成铲形,是中原地区货币的特点,从此可见楚国与中原各国商业贸易的密切。金银币,属于称量货币,需要切割使用,故非等量货币。但它已属“初级铸币”,“充当一切商品的一般等价物的商品”(黄德馨《楚爰金研究》),反映了楚国商品流通领域的活跃。在金银币发展的同时,楚国的度量衡器具已日趋齐备。据《淮南子·人间训》载,白公胜在夺权斗争中,为了笼络人心,曾以“大斗斛以出,轻斤两以内”为号召,可见春秋时期楚国的度量衡已出现了。但在考古发掘中所见到的实物,都是战国时期的。度器,目前见于考古发掘资料,一是寿县楚幽王墓葬中出土了一件铜尺,二是长沙战国楚墓中也出土了一件铜尺,长度分别为22.5厘米和23厘米。量器,主要是在安徽、江苏等地发掘的几件铜量器具。衡器,在湖南、湖北、安徽、江苏等地都出土了不少天平和法码,其中以湖南最多,时间为春秋末至战国时期。江陵雨台山410号战国初期楚墓出土的四枚铜法码,是已知最早出土的法码。从出土的法码看,均为环形,故称“环权”。出土的环权个数不一,1945年长沙近郊出土的一组环权,共10枚,应是最完整的一套法码。1954年长沙左家公山15号墓、1958年常德德山墓分别出土了一件木杆铜盘天平,是迄今所见最完整的两件天平。



力农重商——楚国的商业(上)

1.铜币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各诸侯国广泛铸造和使用金属货币,《史记•平准书》记:“虞夏之币,金为三品,或黄、或白、或赤;或钱、或布、或刀、或龟币。”这里的金为三品,是指币材有金、银、铜三种;钱、布、刀、龟币是指四种币形。圜钱主要流通于秦国,布币主要流通于三晋地区,刀币主要流通于齐、燕地区,楚国则主要流通铜贝币及爰金,可见当时货币的区域性特征十分明显。

与同时代感的其他各国相比较,楚国金属货币自成体系,独树一帜,其币材多样,币形复杂,币文奇诡,币值为最大的与最小的相结合,货币的使用为称量与计数并存,形成了一种别具一格的货币文化。

在楚国的金属货币中,贝币是最主要的一种,根据现有的考古资料,铜贝在商代晚期已经出现,为海贝的仿制品。西周时期的一些墓葬中也出土有铜贝。在春秋战国时期的各国墓葬中,除铜贝外,还较多地出现海贝、蚌贝、骨贝、角贝、金贝、包金贝、银贝、石玉贝和陶贝,除海贝外,其余都为仿贝品。但是楚国的铜贝与其他各国的铜贝有着根本的区别,这就是楚铜贝上有文字,它由于文铜贝发展而来,成为楚国铜贝币的高级形态。

楚国的有文铜贝由钱范铸成,近似瓜子形铜饼,仿货贝状,长宽大小变如货贝,两端宽窄不同亦如货贝,外杠颇似人面孔的轮廓;正面突起呈龟背状,上铸阴文;背面底平,无文字,窄的一端有穿孔,不穿透。最早记录此类钱的是南宋洪遵的《泉志》:“此钱上狭下广,背平面凸,长七分,下阔三分,上锐处可阔一分,重十二铢,文如刻缕,不类字,世谓之蚁鼻钱。”《泉志》所记与现在所见蚁鼻钱的形状相吻合。

林贝币的形状也并非一成不变的,它有自身的发展过程:以腹部而言,最初的是空腹,以后才变成实心的;背部也是如此,最初为空背,之后是背面平,最后为了减重,出现背面内凹。一般的背面无文字,也有少量合背型的;以孔而言,先是穿透,后多是不透。如1987年在河南固始县一次所发现的4700多枚(哭)字铜贝币有13枚为合背,背文是,其余的背面无文;有7枚空腹空背,其余的均为实心;小部分孔穿透,大部分不透。而且,有文铜贝为了减重,其体积由大变小。由大变小的具体表现为:由长变短,由宽到窄,曲厚而薄。与此同时,币材也就由好变恶。总之,实心化、轻型化、小型化、圆形化,成为楚贝币形状变化的趋势。

迄今为止,在湖北、湖南、河南、安徽、江苏、浙江、山东、陕西等省都有楚铜贝币出土,从各地所出土的楚贝币来看,早期的铸地及流通地区所出土的重,反之则轻。如1982年在湖北大冶出土有文铜币5枚,大的重7克,小的重4.2克。1963年在湖北孝感野猪湖出土近5000枚,总重21500克,平均每枚重4.3克,重的达5.4克,轻的2.5克。1984年在河南淮阳出土296枚,每枚重2.2—3.8克不等;1983年在安徽临泉县出土一罐字铜贝,共9240枚,重18500克,平均每枚重2克,最重的3.71克,最轻的1.84克。山东曲阜鲁故城遗址出土的贝币一般重2.7克,轻的仅0.5克。从现存的有文铜贝来看,早期的在4—4.5克之间,中期的多在3—4克之间,晚期的多在3克以下。

有文铜贝长期以来一直被称为蚁鼻钱或鬼脸钱,何以如此称呼,有人认为:“蚁鼻钱是指铜贝上有一个字组——的一种,因为跟面文的穿孔一齐看起来成为条形,其文像一只蚂蚁”。正因为币文字者,迎面看去很像一只蚂蚁在爬在人脸的鼻梁上,故称之为蚁鼻钱。另一种铸有形,如果连其穿孔和轮廓看起来,犹如一个丑恶的面孔,所以被人称为鬼脸钱。这两种解释是否确切,姑且不论,但蚁鼻钱、鬼脸钱的称呼约定俗成,成为了楚贝币的专用名称。

楚铜贝币上的文字种类甚多,除上面提到的外,尚有忻、君、金、贝、匋、行、三、匕等。

在这些有文铜贝中,出土数量最多的是字铜贝,其次是字铜贝。这两种有文铜贝的出土地点,大体上代表楚国有文铜贝的流通地域。

湖北各地出土的铜墙铁壁贝主要为、字贝,另有一枚无文贝,一枚忻字贝。

湖南出土字币的地区不少,如1954年在长沙南门外大冬瓜山8号战国墓出土100余枚(同出的有天平砝码)。1958年在常德德山棉织厂5号战国墓出土145枚,等等。

河南出土字贝的地方,主要集中在南部原楚境内,龙以固始县一带最为集中,但固始县境内也出土有金、行、忻、匋字贝。

安徽省出土的字贝数量多,数量多,地区广,几乎遍及安徽各县、市。如1978年宿县固镇出土3856枚。1982年巢县出土一罐字贝,约1000余枚。1985年肥西出土字贝9240枚。1986年在肥西县新仓乡出土大批字贝,同出的有少量字贝和君字贝。

山东省于1972年在曲阜董大城树出土字贝15978枚。1982年在腾县木石乡出土527枚。

江苏、上海也都有字贝出土。

陕西咸阳市长陵车站于1963年出土一批先秦铜币,其中楚国的有文铜贝116枚,包括币文为者61枚,为君者51枚,为君者1枚。这里明显为后人窖藏。

字贝出土范围之广,东至滨海之地,西及陕西咸阳,南到湖北衡阳,北至山东曲阜、泗水。除陕西咸阳外,其余地区皆当时楚国的势力范围。比较起来,安徽省发现的蚁鼻钱地点最多,数量最巨。而且在楚东国即战国时期楚在东部地区所扩张的土地上,几乎都有字贝出土。这应是楚国集中铸以并统一币文的结果。

所有出土的楚蚁鼻钱,形状虽大同小异,但币文不同,轻重悬殊。心管如此,从其产生之日起就继承了自然物贝壳为币时计数(枚)使用的传统。蚁鼻钱的使用单位是枚(个),它大概是世界货币史上少有的未经过称量货币,从一产生就按枚计数使用,从而也不以重量命名的金属铸币。它是中国货币史上第一种金属计算单位货币。

蚁鼻钱是分散在各地铸造的,因此,其铸造遗址至今没有找到。有文献记载了楚国铸币之事,明代董说《七国考》引《图书记》说:“楚设铜官,铸钱洲上,遂名铜官(洲)。”清《一统志》记:“铜官渚在今湖广长沙府城北六十里,有洲,旧传楚铸钱处。”铜官渚,即今湖南长沙西北的望城县铜官镇。

蚁鼻钱是用钱范铸成。早期的钱范都是泥质陶范,为克服泥范显而易见的缺点,楚国还使用了铜范,迄今已发现七件。

1974年,武汉市文物商店收集到铜范一件,范已残,呈长方形。残范长7厘米,宽5.4厘米,厚0.3厘米,范面有两行凹贝型,贝型完整者10个,平均分为两行。贝型内有呈阳文的“”字,字下有一凸点。残贝型4个,在两行完整贝型的两端各有一个。每个贝型的顶端都有浇铸浅槽,与成条形的浇铸槽相通,浇铸浅槽的截面呈圆弧形,浇铸槽的截面呈梯形。由于该范面上的两个贝型号是尾端相对,所以有浇铸槽两条,由此推测这件钱范上原有贝型4个,每两个贝型共有一条浇铸槽,槽两旁的贝型首端相对。

上海博物馆收藏两件蚁鼻钱铜范,一件完整,一件残。完整者长30厘米,宽10.5厘米,厚0.8米,重2204克。整范呈长方形,中间有主浇道,浇口宽4.7厘米,深1.7厘米,支浇道3支,长26厘米。范面贝型分4行排列,支浇道两侧有贝型,左为19枚,右为20枚,中间两行相对各19枚,共计77枚。

1982年,安徽繁昌收集到两件蚁鼻钱钱范,铜质。两件开制相近,呈长方形,其一长27厘米,宽10.7厘米,厚0.95厘米,重1055克,范面上有贝型64个。另一件有贝型65个。








山东也曾出土字铜范2件。

金属范是在泥范或石范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最初的金属范是原范,是可以直接用来浇铸的,但后来的金属范多为阳文母范,不能直接用来浇铸,只能用母范先作子范,用子范再行浇铸。上面所述的几件铜范都是可以直接浇铸的原范,这表明楚人采用青铜范铸造蚁鼻钱,尚处在使用金属范的初期阶段,这与当楚国青铜铸造的整体水平也是相吻合的。

由于铜范可以多次反复使用,这就可以铸造出数量众多的蚁鼻钱,以保证当时商品交易的需求。

有关专家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古钱的材料、金相组织、铸造工艺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在战国时期的青铜币中,楚国的蚁鼻钱含锡量最高,质地最好的。因为青铜铸币的含锡量比较高(达6%以上),铸造时体积收缩小,易形成(a+&)共析体,可提高钱币的强度,且适于浇铸,使钱币轮廓字迹清晰,品相优美。楚蚁鼻钱的含铜量也较高,达70%左右。

楚国的蚁鼻钱由于含铜、锡量高,以致金相组织均匀,机械质地较好,铸造精良。

蚁鼻钱可能出现于春秋中期,楚亡之后继续流通过,但时间较短。山东曲阜董大城树窖藏的货币中,有5789枚蚁鼻钱,主要还是蚁鼻钱。蚁鼻钱是在汉武帝铸五铢钱之后才从货币流通领域里被彻底排挤出来。

楚国所铸铜币并非蚁鼻钱一种,还有版形铜币和铲形铜币。

版形铜币即“良金”币。以前只见著录,不见实物。近年来,在湖北大冶、阳新、蕲春三县出土三个品种的“良金”。

1982年5月,大冶县金牛镇出土“良金四朱”、“良金一朱”各1枚。“良金四朱”通长13厘米、宽4厘米、厚0.3厘米,重110克。“良金一朱”已残,形制与“良金四朱”相同。

1983年4月,阳新县国和乡一处战国晚期窖藏的灰陶罐内,出土“良金一朱”3枚,“良金四朱”2枚和铲布2枚。“良金一朱”呈长方板状,正反两面均有以卷龙纹为主、云雷纹衬底的图案。正面中央处有两圈凸脊,两圈之间右旋转铸铭“良金一朱”4字,面背四周边缘均有廓。通长9.2厘米,宽3.1厘米,外圈直径2厘米,内圈直径0.8厘米,厚0.5厘米,重34克。“良金四朱”与之形制相同,已残。










1986年,蕲春县长石乡出土“良金四朱”2枚、“良金二朱”2枚,“良金一朱”1枚和5枚残缺不全者。“良金四朱”通长均为13.1厘米,宽4厘米,厚0.32厘米,重137.5克、112.8克。“良金二朱”通长分别为10.5厘米和9.2厘米,宽3.6厘米和3.2厘米,厚均为0.15厘米,重59.8克和39.5克。“良金一朱”通长9.2厘米,宽3.2厘米,厚0.15厘米,重39.3克。“良金四朱”、“良金一朱”与大冶出土的相比较,形制、纹饰、尺寸完全相同,仅“良金四朱”的重量略有差异。

铲形铜币即“当釿”币,此种货币及钱范的出土地区,有江苏、安徽、山东、浙江、陕西、河南、湖北七省。这些地区除陕西外,都是楚境,而且多是楚国的北方边境地区,龙以东部为多。从其出土地点和流通地域,说明它应是楚国与邻国交易的特种货币。






“当釿”币的表状为平首肩桥形方足,与一般铲形铜币比较,较为特殊:第一,体型大而狭长。大的通高约10—13厘米,宽3—3.5厘米,俗称“大布”。小的通高约8厘米,往往两枚相连,一正一倒,俗称“连布”。

第二,比一般铜币重,大的一般重31—37克,小的一般重7.5克。

第三,文字风格独特。大小两种的币文各不相同,大型者面文为“旆钱当釿”四字,背面铸“当釿”。均为阳文。

不同的币文表明“当釿”币大小两种之间有固定的比价关系:大的一个当一釿,小的四个当一釿,这与两者的实际重要的比例是相符的,这或许是子母相权币的表现形式之一。
 
另一方面,币文或许还是与其他货币的比价关系。币文中的“当釿”标志它和以“釿”为单位的货币的比价关系,即一个“当”币等于一个“釿”币,魏、韩两国就是以“釿”为货币单位的。而币文“十货”,标志它和以“货”为单位的货币比价关系,即一个“当釿”币等于“十货”。而以“货”为名称的货币,可能是楚国的蚁鼻钱,那么十个蚁鼻钱相当于一个“当釿”币。既然“当釿”币是既与蚁鼻钱有固定比例又与邻国货币有固定比例的货币,它必定在楚国货币与邻国货币之间起桥梁作用,以沟通两国之间的经济交往。

1983年11月,在河南新郑“郑韩故城”的一处铸铜遗地中,出土文物六块“当釿”币陶范,其中四块合为二套,为大型“当釿”币范,另二块为小型“当釿”币背范。这里出土“当釿”币陶范,说明这是“当釿”币的一处铸造点。而“当釿”币决非韩币。《战国策•秦军》记“魏绝南阳,楚临新郑”。这里一度是楚、韩接壤处。这种地方正是既可与楚币直接兑换,又可与韩币直接兑换的“当釿”币流通地区。铸造可用到邻国的货币是一种利大的事业,可增加财政收入。在临近楚、韩“货币战”中铸楚国货币以争利的手段。这是楚、韩边境地区韩铸楚币的例子。

此外楚国还有圜形铜币和方(刀)形铜币,但更少见。

圜形铜币是一种正面铸有“下蔡四朱”的小圜钱。

方形铜币分两种:一种面文“虎蔡”,背文“四朱”;另一种面文“陈”,背文“四朱”。这两种形制的铜币,都是由刀形铜币递嬗而成。其铸成,是在楚灭蔡、灭陈等国之后,流通时间都很短,为区域性货币,也是称量货币。(责任编辑:李尚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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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农重商——楚国的商业(下)

2.天平与砝码

楚国的金属货币形态是研究者公认的最为完整、系统,最丰富、最复杂,也可能是发展程度最高、最充分的,最具代表性的一种。因为楚国不仅有贱金属货币——铜贝币,还有贵金属货币——金币,而金币如郢爯等是称量货币,为了在商品交易中快速、准确地称出金币的重量以确定其价值,于是与之配套的天平、砝码也就随之产生了。

楚人所使用的天平砝码是已发现的我国最早用来衡量物体重量的器具。天平砝码在湖南、湖北、安徽、江苏省的楚墓中都有发现,龙以湖南出土最多。20世纪50—60年代在湖南已发掘的2000余座楚墓中,有100余座出土了春秋战国时期的天平和砝码,仅长沙就有85座,其中有两座出土的是完整的。

一套天平包括天平杆和两个天平盘。天平杆为木制,天平盘为铜制。长沙出土的天平杆为扁条形,长27厘米,杆正中钻一孔,孔内穿丝线作为提钮,杆两端内侧0.7厘米处各有一穿孔,内穿线线,用来系天平铜盘,系盘丝线四根,各长9厘米。铜盘两个,底略圜直径4厘米,边缘有四个用来系线的小孔。

楚国出土的铜砝码均为环形,故也称“环权”。环权断面大多作圆形,少数作菱形。砝码铸成圆环形的好处是:重心低,与盘子的接触面大,不易滑出盘子;环形可以使两个质量仅差零点几克的小砝码,在外径上也能一眼看出其差别,使买方或卖方比较容易辨别出所使用的每个砝码的重量,从而确定金币的价值。湖南楚墓出土砝码的有99座,最多的10个,最少的1个,共出土389个。环权是以若干个为一套,应以10个或9个为全套。

称量时,在天平一端的圆盘中放入金币,另一端圆盘中放入砝码,由于系称盘的两端到中间提钮的距离相等,因此当天平平衡时,砝码与被称金币的重量是相等的。又由于砝码的重量是已知的,平衡后的砝码重量便是金币的重量。支付双方都可以从衡杆平衡这一直观现象中快速、准确地知道金币的重量。

1933年在安徽寿县朱家集出土一套铜环权,共六枚,第四枚上刻有“子之官环”字样;的有天平木杆,铜盘。“子”可能是一个楚国贵族的姓名,“环”指圆形砝码,“官”表明是官府颁发的,或监制的,或核定的,总之,表示合乎政府制定的标准。这一组砝码应为标准衡器或接近标准衡器。

1945年在长沙近郊出土十枚一套天平砝码,这是迄今所出土的惟一十枚一套的砝码,其中第九枚上刻有“均益”二字。经实测,最小的一枚重0.69克,而从第一枚到第十枚,每枚间的重量都是以倍数增长的。其中第九枚(刻“均益”者)重124.4克,第十枚重251.3克。

楚国的衡制是镒两制,而非斤两制。“均益”砝码组中最大一枚的重量,应是一镒的衡值。那么,十个序号的砝码所表示的重量是1铢、2铢、3铢、6铢、12铢(半两)、1两、2两、4两、8两(半镒)和1镒。1铢是最轻的一枚砝码,是天平的最小称量。10个砝码的总重量为2镒,是天平的最大称量。用这样的一套天平砝码,可以称量轻到1铢,重到2镒的物品。用这种天平砝码,轻可以区分1铢到2铢之别,重可以称量现已出土的绝大部分金银币。可见当时楚国衡器的制造技术已达到了相当精密的程度。其换算公式为:

1镒:16两≈250克
1两=24铢≈15.6克
1铢=0.69克。

3.铜量

楚国的量器在安徽发现了四件,其中二件于1935年在寿县楚王墓出土。此二件形制相同,铜制,筒形,直口沿,方唇,平底,腹中部置一环钮。表面粗糙,未经修整,浇铸合范的痕迹尚存,应是为楚王殉葬而新铸之器。大者内口径11.4厘米、内腹高11.4厘米、内径11.05厘米,小测容积为1140毫升;小者内口径6.65厘米、内腹高6.4厘米、内底径6.1厘米,水测容积216毫升。

淮南市博物馆于1957年征集到一件铜量,形制与楚墓所出相同,内口径11.15厘米、内腹高11.6厘米、内底径11.2厘米,水测容积为1125毫升。

阜阳地区博物馆于1976年收集到一件铜量,形制与前者相同,内口径10.8厘米、内腹高11.6厘米、内底径10.6厘米,水测容积为1110毫升。在其腹部竖式镌刻有“郢大赏之口”六字铭一行。郢指郢都,公元前241年,“楚东徙都寿春,命曰郢”,这里的郢可能就指战国末年楚所迁之都寿春,“大赏”为国家的政府机构,“府”下从“贝”,表示为办理征收赋税、颁发度量衡器具的财务机构。最后一字或释为“”,“”与“筲”通。筲为竹器,圆筒状。此量器虽为铜质,乃仿竹器制作而成。《说文》记筲“饭器也,受五升”。因此,“”也可能是此量的容积单位名称。

上述三件大铜量为同类量器,其标准容量为淮南铜量所测1125毫升,与寿县小铜量相比,其容积为5倍强。小铜量因未经修整数值偏低,若加工后增加9毫升:则为225毫升,刚好为大铜量的五分之一。小铜量为升量,大铜量则为五升量,量名则为五进位制的“”。

楚国的筒形环钮量器与秦国的商鞅方升、秦方升的容积相近似,反映了当时社会经济繁荣,商业兴盛,各国之间的贸易日益发展,度量衡制也随着国家间的经济交流而日趋统一。这种量制的某些统一,为后来的秦统一量衡,提供了有利条件。

4.鄂君启节

鄂君启节于1957年发现于安徽寿县城郊的邱家花园,计舟节二枚,车节三枚,共五枚。五枚形制相同,都是以青铜仿竹节而造,自铭为“金节”。舟节长31厘米,车节长29厘米有余,弧长一律8厘米。根据弧度、弧长以及铭刻在节端两侧的并合序数,可以推定车节和舟节各有5枚,五枚相合恰成一个圆筒。节面有错金铭文。已发现的舟节二枚铭文相同,已发现的车节三枚也如此。

《周礼•秋官•小行人》记:“达天下之六节,山国用虎节,土国用人节,泽国用龙节,皆以金为之;道路用旌节,门关用符节,都鄙用管节,皆以竹为之。”《郑注》:“有国者,君道,欲其守而不变,故用金;道路、门关、都鄙,皆臣道,欲其有自然之节,故用竹。”此说不一定确切,但鄂君启节以青铜为之而又铸成竹节形式,显然是由当时符节制度所决定的,它是由楚王颁发的,应是金节,但又是为鄂君启“府商”从事贸易活动的“货贿”之事,不能以其他形式出现,因而铸成竹节的形式。









铭文一开始便明确地记述了车节、舟节的铸造时间,为楚怀王二年,即公元前323年。启封于鄂(今湖北鄂州市),因称鄂君。其舟节记:“屯三舟为一胯,五十胯,岁赢返。”车节记:“车五十乘,岁赢返。”舟节和车节既各有五枚,则鄂君启可拥有五支商船队和五支商车队。五支商船队合计,至多可有大船二百五十艘或小船七百五十艘。五支商车队合计,至多可有车二百五十乘。但这只是表示鄂君启有如此大的特权,不能说明他实实在在有如此之多的舟车。其特权便是舟车凡过关卡可免予征税。

商税大约始于春秋时期,到了战国,由于商品交换的扩大,各国均增加了许多关卡,不问长途、短途贩运,均要照章纳税。关市之税成了国君收入的重要来源。《周礼•地官•司货》说:“凡所达货贿者,则以节、传出入之。”《郑注》:“商或取货于民间,无玺节者,至关,关为之玺节及传出(人)之。”贩运货物,经过关卡,俱要缴验符节,检查是否完纳了商税,如果没有完纳,或者货物与符节不符,那就要补征,否则就不能通行。可见,贩运货物的符节是与商税联系在一起的。鄂君启节所载许多地名,非关即市,均有检验商税之任。鄂君启身为封君,他的“府商”如果没有楚王发给的贩运货物符节,也要照章纳税,即“不见其金节则征”,这也说明战国时期楚国之商税制度已经相当健全了。

舟节和车节分别规定了准许鄂君启的商船和商车行经的路线和到达的地点。商船从鄂出发,经由汉水、夏水、长江和湘、资、沅、澧诸水,最南可到达今湖南南部。商车从鄂出发,北上又东下,最北可到达今河南南部。最东可到今安徽西部和南部。大致以汉水为界线,商船队管南面,商车队管北面。

鄂君虽为封君,是享有特权的官商,但亦有所限制,这在节文中有明确的规定。

有些货物是禁止私人贩运的。车节规定“母载金、革、黾、箭”。因为此四种都为军用物资,故在禁运之列,而惟独强调车运,是因为车子行于陆路,主要是与中原各国的贸易活动,以防止资敌谋反。

有些货物虽准许贩运,但不得免税。舟节规定:“女(汝)载马牛羊以出内关,则征于大府,不征于关。”关是地方机关,大府是中央机关。南方马牛羊比北方少,把北方的马牛羊贩卖到南方去,当可获厚利。楚国在南方征收的商税,可能有一个不小的比例是马牛羊税。楚怀王尽管对鄂君启待遇优渥,还是舍不得把马牛羊税也免掉,至于规定马牛羊税由大府征收,则应是为了调节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入。

此外,车节、舟节还规定:马和牛每十头当一车看待,挑夫每十担当一车看待,都要从五十乘的总数量扣除。地方政府不负责给鄂君启的商队供应伙食。鄂君启的商队,无论用舟、用车,每做完一次长途贩运的生意都要到郢都去。以上种种,说明楚国的商法是很严的。节铭中首先铸节的年月日以及有关官员的职和名,则又表明楚国对待立法工作是很郑重的。

总之,铸造精美的鄂君启节及其节文,对于研究当时楚国的商业、交通及其有关制度是不可多得的资料,对于楚文字的研究也是具有重大价值的。(责任编辑:李尚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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